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时,填写学位申请表,由函授站进行初审、汇总申请材料,于每年9月10日前报校本部。
书面材料:
(1)学位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函授站在照片左下角盖函授站章
(2)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3)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
(4)毕业照二寸一张;
电子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库
(2)学士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照片光盘(JPG格式,文件名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
①学位证书工本费: 元/本
②学位证书下达时间:每年9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