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2】40号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等文件精神,培养支撑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能力与水平,学校自2021年12月6日起培育了8个校级现代产业学院。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组织开展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培育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产业学院依托的专业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高度契合性,且核心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
2.合作企业在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或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合作园区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面向省市支柱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
3.产业学院已经运行不少于半年;形成三支互动频繁、相互融合的队伍,即管理队伍、教学队伍和科研队伍。
4.具有共建实验实训室、工程研究中心及校企合作课程等资源的意愿与能力。
5.人才培养规模不低于100人/届。
二、申报要求
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按照培育、立项和建设的原则,未经校级培育的不予立项,以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为主体组织申报,鼓励联合申报,每个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牵头申报不超过1个,现代产业学院合作的企业(单位)数不超过5个,共建专业点不超过3个。
三、工作进程
1. 4月15日前,完成合作企业的联系、商讨、确定工作,与企业签订协议、共同制定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形成现代产业学院章程。
2. 4月20日前,学校组建现代产业学院专班推进工作组,包括教务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人事处、国有资产处及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协调统筹、条件保障。
3. 5月8日前,现代产业学院专班推进工作组进行论证,遴选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培育名单,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4. 5月20日前,通过审批设立的现代产业学院完成机构组建与挂牌。
四、申报说明
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内学校给予10万/个经费支持。另外,学校将以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为基础,届时结合省级和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通知要求择优向上级推荐申报。
2.请相关学院在深入调研、充分协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现代产业学院章程,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现代产业学院章程、申请汇总表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科(教学大楼807)。
教务处
2022年3月27日
附件: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路线框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