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发放的《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定的通知》要求,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和辅导员初审和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拟推荐艾克然木·吾斯曼等五位学生申请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13日至3月15日。
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2228学生工作办公室和2226党委副书记办公室反映。
推荐结果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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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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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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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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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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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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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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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然木?吾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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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044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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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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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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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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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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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海尔丁?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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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04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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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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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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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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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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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拉?吐尔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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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014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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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科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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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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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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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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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孜力亚?吐尔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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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03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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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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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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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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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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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什妮尕尔?玉苏甫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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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05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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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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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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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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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