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设计(论文)水平,确保实践教学环节质量,高质量严标准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根据教务处(湖工教[2022]42号)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学校湖工教[2022]155号《关于做好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对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下降、进度不延误,所有毕业生能按期答辩,顺利毕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陈敏 黎昂
副组长:高为民 唐鲲皓 李泽军
成 员:刘君 曾利军 朱凌志 戴成秋 曹水莲 常赟杰 罗丹霞 戴慧敏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办。
三、毕业设计(论文)盲审要求
1、盲审教师资格
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2023届本科生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必须通过学院盲审,盲审教师资格必须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0人。
2、盲审时间安排
5月15号前,我院2023届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按学校盲审材料格式要求将盲审材料递交到教学科研办肖丽梅老师处。不按时递交盲审材料的学生,不能参与首次正常答辩。5月23号正式答辩前,学院将整理后《盲审专家意见反馈表》反馈给学生。
3、盲审处理方式
(1)若盲审意见为“通过”,学生应根据盲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按照学院安排正常参与答辩。
(2)若盲审意见为“暂缓通过”,指导老师应根据专家意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修改后,经过学院内部组织专家重审(盲审)合格后再参与学院答辩。
(3)若盲审意见为“不通过”,学生不参与首次正常答辩。指导老师应根据专家意见,重新指导学生重做,重做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再次交学院组织专家盲审,并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抽检后,方可参加答辩。
(4)对于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出现盲审不通过的指导老师,在来年的毕业设计安排上,所指导的人数要适当减少。
四、盲审注意事项
1、评审专家注意将《盲审意见反馈表》填写完整,注意填写论文编号,论文题目。
2、分项评价表内,根据分项评价填写分项具体分值,以各分项分加总后的总分填写总体评价,在相应的分值下打√,并据此给出论文评阅结论。
3、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在盲审前必须要进行查重,查重通过后才能盲审。
4、每评一篇文章,将评阅结论在《盲审专家评审结果汇总》表内在对应项下打√,注意对应上所评文章和评审专家的姓名。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