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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圣诞节”期间聚会狂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1日 点击:

湖工纪通[2017]2号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弘扬中国精神、传承中国价值,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在平安夜、圣诞节即将到来之际,中共衡阳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了关于严禁在“圣诞节”期间(12月24日-26日)党员干部参加平安夜圣诞节聚会狂欢的会议,现将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严禁党员干部及直属亲戚参与有西方背景的任何宗教活动,严禁在平安夜圣诞节期间参与占道聚会狂欢活动。

二、党员、干部要教育家人、朋友、同事、亲朋好友积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不参与平安夜、圣诞节占道狂欢活动。

三、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开展好爱国教育和中国传统文化教育。

四、党员干部要恪守共产主义信仰,不容许迷信、盲从西方精神鸦片,凡是在平安夜、圣诞节期间参与任何形式宗教活动及上街占道狂欢的,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将予以问责。

五、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汲取中国智慧,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

 

纪委办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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