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教通字[2007]15号
各系部:
为了加速推进我校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按照省教育厅湘教通[2007]83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内外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实习、专业实习等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二、评选条件
1、实习设备先进,设施齐备,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
2、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的实习指导老师队伍。
3、实习规章制度齐全,管理严格规范。
4、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改革力度大;实习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实习内容和指导书符合教育规律和实习教学要求,实习效果好。
5、有高质量的实习教学模拟、仿真软件和音像资料,能形象、直观地展示生产中看不见、摸不着的控制原理、生产工艺、设备结构、常见故障排除与防范的技能、科学决策的思维方式等。
6、连续承担实习教学任务3年以上,受益面广、利用率高。
7、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应有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教学合同或协议。
三、优秀实习基地的申报
1、申报数量:根据我校在校生人数和省教育厅精神,我校拟向教育厅申报4个。
2、申报时间:
A、2007年6月30日前向学校提出申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上报的实习基地;
B、被推荐的实习基地相关部门组织材料,10月20日前交教务处;
C、10月21日~10月28日进行意见反馈并定稿,10月28日前向教育厅正式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
A、向学校提出申报的材料:每个被推荐的实习教学基地均应提交实习工作总结和实习教学基地情况简表(见附件)各一式二份,模拟、仿真实习教学光盘内容列表。
B、向教育厅申报的材料:每个被推荐的实习教学基地均应提交实习工作总结和实习教学基地情况简表(见附件)各一式二份及相应的支撑佐证材料,模拟、仿真实习教学光盘一张。
4、请各系部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实习教学基地推荐表
2、实习教学基地指导老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0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