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务〔2019〕9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32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度新设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专业申报原则
(1)此次申报的新专业需能满足学院发展和学校发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
(2)拟申报新专业所在学院前期基础扎实,要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要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符合学历、学缘和职称要求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要具备开办专业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实验设施、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3)生师比高的学院不宜再申报新专业。
2、专业申报材料要求
(1)请有意向申报的专业填写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版)(附件3)。
(2)关于表格填写的相关注意事项:申请表中“1.学校基本情况表”请按统一格式规范填写。
3、专业申报时间安排
(1)请申报新专业的教学单位将电子文档于7月15日之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2)校内评审:7月16日—7月21日
(3)校内公示:7月22日—7月28日。
(4)平台填报:7月29日—7月31日。
(5)公示结束后,请于9月5日前将专业设置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的支撑材料两份交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1: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32号)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版)
教务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