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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

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衡阳市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2019年衡阳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充分发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结合本市高校、科研院所聚集优势,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提升本市科技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应符合区域发展要求和产业政策导向,创新度和成熟度高,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不超过2年。   

2.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须承诺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财政专项资金的3倍以上;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须承诺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财政专项资金的2倍以上(公益类研发项目可适当放宽)。  

     4.产学研结合专项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联合攻关、委托开发、合作转化、技术转让等方式进行产学研合作,合作双方须签订科技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技术交易合同,明确界定各方权利义务,并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已经签订的非科技部统一格式的产学研合作合同,必须提交双方技术合作的交易凭证以供审核,交易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0%。  

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在项目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两项。没有未验收/结题的市科技项目。  

三、支持方式与支持额度  

项目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2年,支持金额10万元—30万元,不超过实施期内实付的合同金额。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及合同金额将作为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应登陆衡阳科技局门户网站,进入“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irisaas.smate.com/egrantweb/hysstms)”,在线填报有关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企业法人执照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  

3)企业创新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研发机构证书、产学研合同等)。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项目推荐。推荐单位应对经审查并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项目,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五、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入库时间截止到9月16逾期不受理各申报项目在9月1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从系统导出,打印一式三份a4纸,简装成册,含申报系统中上传的资料及相关附件)报送科技处(教学大楼81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78231943@qq.com),推荐时间截止到9月20  

六、其他事项  

1、按照《湖南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湘科字〔2015〕149号)、《衡阳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衡科发〔2018〕58号)的总体要求,科技报告的完成情况是验收考核的必要条件。申报书的考核指标中须写明科技报告呈交的具体类型、最低数量和最迟期限。  

2、未进行网上申报、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科技处需要进行形式审查、初评,逾期不予受理  

3、所有项目参与者,须经其本人同意并按要求签字,若发现非本人签字,取消推荐资格。  

4、 联系人:刘亚梅(68636)  

   

附件:  

1. 2019年度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 2019年度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技产业处  

    2019年8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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