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教育厅下达我院的推荐名额为1人。
二、推荐条件及程序
详见附件一
各部门请于5月7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所在教学部门签署意见)和《一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被推荐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聘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交人事处师资科(2225室),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734-3452013;电子版表格发送至120149821@qq.com)。
访问学者项目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切实把访问学者项目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与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的重要机遇。
附件一:《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二0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