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52号)予以转发,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程序
1、申报人员向人事处提交经所在部门审核的相关材料。
2、学校择优推荐1名,推荐名单公示后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
1、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材料1份。
2、《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按附表说明打印,用胶固定装订成册。
3、《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突出申报对象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人才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150字。
4、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申报对象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师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册,并提供代表专著和代表论文1-2篇(高技能人才可不提供)。
5、申报材料于4月4日上午12:00前交人事处(教学大楼1005室),电子文件接收邮箱:hgrscszk@126.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专家登记表》
附件3、《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