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务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开学时间调整为2016年2月23日。 2.即日起恢复冬季作息时间(酃湖校区机关办公时间:上午8:30--12:10 下午13:30--17:10;南 校 区机关办公时间:上午8:00--11:40 下午14:00--17:30)。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