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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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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加大对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有针对性地提供多种就业帮助,进一步完善我院就业工作机制,切实帮助就业困难学生顺利实现就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中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精准帮扶”我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是提高就业率,提升就业质量,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就业困难学生档案

各二级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牵头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统计筛选、认定,分类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就业困难学生的情况。

2、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各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利用国家及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政策引导。对离校后仍未就业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在当年年度内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就业推荐,使他们离校后能继续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与就业帮扶。

3、提升学生综合就业能力

各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实施全程化的职业生涯教育,采取专题讲座、素质拓展等多元化的形式,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加强对就业困难学生理想信念的正确引导,使其正确认识自身的综合素质,合理进行自我定位,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值。帮助就业困难学生树立多元就业意识,使其择业观念和就业理想与社会需求相符合。

4、开展创业能力培训

各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鼓励、引导就业困难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等相关能力培训,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种活动,提高就业困难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引导他们创新思维、开阔视野,拓展自身的就业渠道。

 

5、关注就业困难学生心理变化

各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以对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相关教师深入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就业困难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动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为他们减轻就业问题带来的心理压力,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

6、重视“一对一”就业指导

各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教育,根据就业困难学生的不同原因、不同特点,切实开展“一对一”的分类指导工作。通过个别谈心、个别咨询、个别辅导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就业困难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政策、职业技能、综合能力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探究职场、提升自身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7、拓宽就业信息服务渠道

各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就业信息网、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微信、微博等多种载体,有针对性地为就业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拓宽就业服务渠道。

8、加强就业岗位推荐

各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协同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方联系就业单位,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推荐就业困难学生就业。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帮助他们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就业观念,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等项目中对他们适当倾斜,优先推荐就业。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把做好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作为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

2、各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合院内资源,挖掘市场潜力,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帮扶力度,使就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程化和专业化。

3、各相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每年从工作经费中列支一定经费专门用于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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