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的通知
各班级:
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需要,现就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包括:工作助理(含教学、科研、行政及辅导员等工作助理)和学生服务助理等(附件二),岗位工资每月120-200元,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
二、申请条件
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建工学院全日制全体学生;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3、学习努力,积极上进;
4、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工作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6、.除部分技术型岗位有特殊需求外,原则上应该是贫困生库中的学生;
7、招聘计划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与选拔方式
1、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请填写信息登记表(附件一),需要电子档与纸质稿,其中纸质稿需要一式两份,请于10月8号送交建工楼207室,逾期不予受理。
2、如果申请的人超过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数,将举行公开招聘会,没有选上的学生进入数据库,作为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后备人选。
四、用工管理
1、勤工助学岗位一经确定,学生至少应完成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原则上学期内不允许退岗、换岗。
2、对不遵守纪律、态度不端正、工作敷衍了事等,不能根据岗位职责与要求安全有效地进行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其勤工助学并移交学工部申请调换。
3、原则上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一人一岗,不允许同时兼任多个岗位的工作。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6年9月20日
附件一:申请表
附件二:指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