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当前,受疫情影响,校内阳性感染者增多,精准防控的难度增大。为维持学校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师生应加强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坚持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多通风”等基本防控措施,尽力减少感染风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居家观察和治疗,病情加重时及时选择就医。
二、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或存在其它原因,需要脱离工作岗位居家观察的,请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在岗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请假的相关数据于每个工作日11:00前报送人事处(联系人:杨桂林)。
三、阳性感染者经治疗后,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要及时回归岗位正常工作。
四、未受疫情影响的教职工,正常到岗上班,按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岁末年终的各项工作。
五、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师生健康安全教育、学生安全离校、实验室安全防范等工作;要做好后勤服务保障,为滞留在校学生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优质高效的学习、生活服务。
党政办、人事处
疫情防控办
202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