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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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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面向全省创新发展需求,强化使命驱动,统筹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从根本上提供支撑和保障。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见《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第五和第六部分。

2.主持省自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申报指南》第六部分“申请者的条件”)。

3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4.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5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集中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16:00

6.提高申请质量:各二级学院组织校内专家或校外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申请人。

7.避免非学术失误:各二级学院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或科研秘书须审核每份申请书,对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书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提交一份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教学大楼818室),电子档发送至:kjyxqhzc@hnit.edu.cn

联系人:肖亚斌62020

    附件:1.2023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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