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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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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高质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管理,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22年4月14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校门精准管理

即日起重新开放酃湖校区北门和东门,所有人员需严格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并规范佩戴口罩方可入校。

(一)以下几类人员禁止入校:

1.本人或共同居住的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

2.健康码或行程卡异常的;

3.有发热、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相关症状的;

4.其他学校认为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

(二)其他人员凭证入校:

学生需持学生证或校徽或一卡通;教职员工需持校徽或一卡通;校内从业人员需持通行证;衡阳市内的有关人员需有所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审批凭证;衡阳市以外的有关人员需有学校防控办审批凭证。

二、关于师生员工外出管理

全体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衡,外出活动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开人流量较大的场所或活动。师生员工外出审批继续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一)学生外出管理

学生确因就业、就医、实习等原因需要离衡的,须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并向辅导员进行登记备案;如需离开湖南省,还需经学工处和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二)教职工外出管理

教职工如离开衡阳市需分类管理:

1.因公出差需按程序办理出差审批手续;

2.教学人员外出按规定正常办理请假(出差)手续的同时,还需向教务处报备。

3.节假日因私外出需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备。

4.教职员工如需离开湖南省,正处级干部在办理正常出差或请假手续后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和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审批,副处级(含)以下人员办理正常出差或请假手续后,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

三、关于师生员工返校的审批

1.目前在校外且14天内未离开衡阳市的师生员工,满足正常进校条件的可常规返校。

2.目前在衡阳市外且14天内未离开湖南省且未到过有本地疫情的地市的师生员工,满足正常进校条件外,需经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审批需保存备查,直至行程卡中无衡阳市以外的途经地区。

3.严格控制离湘师生员工返校。

四、关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

1.可在衡阳市内开展各类实习活动;可在省内没有本地疫情的地市开展实习活动;学生计划实习单位为省外,其所在地市没有本地疫情时,可在确保旅途安全、落实实习全过程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经过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学生自主实习须经家长签字同意),有序组织实习。

2.合理开展校内聚集性活动,原则上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严控在校外举行或有较多外来人员参加的聚集性活动。举行聚集性活动时要做好参加活动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带口罩、“一米线”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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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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