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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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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科研项目评审、科研平台评估和人才团队建设等科研管理工作,不断促进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教育厅决定完善更新科研领域咨询评审专家库,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各高校可遴选推荐本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企业、省外高校的专家,不得推荐其他省内高校专家。专家推荐面向全部学科门类,不限名额。遴选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在本学科专业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代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要学术、实践价值的科研项目。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现任正处长及以上职务的科技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院士不限年龄),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咨询、评审和评估等工作。

二、推荐流程

专家征集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组织。各高校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填写《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咨询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 1),交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处汇总统计,填写《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咨询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 2);

2.学校审核。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对二级学院递交的专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根据省教育厅根据入库专家条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上来的专家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录入专家库。

三、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于2021 年 9 月23 日前,将有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78231943@qq.com,纸档打印汇总表盖章签字交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联系人:刘亚梅;联系电话68636;


附件:

1. 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咨询评审专家申请表

2. 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咨询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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