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务[2019]61号
各二级院部:
为做好湖南省高等教育相关项目评审工作,省厅拟建立省级高等教育评审专家库,从中抽选评审专家承担评审任务,现就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高等学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2.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为学校优势学科专业专家,在本专业领域教学改革研究方面具有一定权威;
3.公道正派,秉公办事,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强;
4.愿意承担省教育厅的评审工作任务,服从安排。
二、遴选办法
1.推荐数量。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的92个专业类分类推荐,每个专业类最多可以推荐10名专家。
2.时间要求。请各二级院部认真填写专家推荐表(附后),加盖院部公章,于6月6日前将推荐表的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送至教学大楼807。联系人:毕红霞;联系电话:69736,电子邮箱24872569@qq.com。
教务处
2019年6月3日
附件: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