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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2023年04月13日  点击:[]



各相关单位: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目前为项目申报阶段,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②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③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每个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详细内容请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4

二、项目申报

各申报学院、科研院所应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penpen0312@163.com,鼓励各单位联合申报。

三、联系方式

地址:酃湖校区教学楼1019

联系人:彭艳(67278)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年4月13日

(注意:自2024年起,地方合作项目将不再对未取得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立项的单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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