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要求,所有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的任务都需要经教育厅审核,如未报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将视为无计划,教育厅不受理不在计划内的因公临时出国的任务材料。现就做好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合理制定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的年度计划,填报《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 (见附件)。
二、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的报送,需经本部门领导同意,签字盖章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19年12月25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上报方式为纸质档及电子档(包括电子表格和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的纸质扫描件)。
三、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规定,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均属因公出国,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持因公护照出访。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学术交流合作的经费来源是学校相关专项经费或已有科研项目的专项科研经费。应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经费管理办法和制度执行。
五、因公临时出国参加学术交流除本次报送年度计划以外,报批手续及相关材料请在拟定行程日前2个月报送我处,以便因公临时出国各项手续能在出发日前完成。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学术交流合作计划报送工作,逾期不报送计划的单位,视为2019年无出访任务,学校不再办理计划外出国任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734-3452307
邮箱:penpen0312@163.com
附件 :2019 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