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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

2020年02月13日  点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现就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二、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应持因公护照。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三、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学术交流合作的经费来源是学校相关专项经费或已有科研项目的专项科研经费。应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经费管理办法和制度执行。

四、请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统筹安排,科学制定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年度计划,填报《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见附件)。

五、请将表格于2020年228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邮箱798115665@qq.com

联系电话:62533

附件: 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doc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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