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和试点院(系)的通知》(湘教通〔2022〕289号)文件精神,
省教育厅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院(系)。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聚焦解决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难点问题和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基础好、能担当、敢创新的学院,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大胆探索推进改革的有效路径,推动学校在推进落实教育评价改革上实现新突破。
二、试点要求
试点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教育评价改革实施的新路径和新方法,着力在二级学院层面形成有特色、能复制、可推广的教育评价改革实践成果。
试点可以是先行先试、率先探索的启动项目,也可以是此前已经自行开展,具有一定基础、收到一定成效的深化和提升项目。可参考省教育厅拟定的《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库》(附件1)。试点学院要围绕项目库中的项目突破重点与难点,形成制度和模式以及可供借鉴与复制的经验和做法。
三、其他事项
1.申请方式。按照自愿原则,各意向学院填写《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书》(附件2),经学校遴选后,推荐1个试点学院上报至省教育厅。
2.遴选办法。学校将在各学院申报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质量从优”原则,从工作基础、能力意向、改革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及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方面,通过评审遴选并公示后产生。
3.试点管理。立项试点的学院将纳入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8号)管理,省教育厅将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建设,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试点周期为2022年11月至2024年11月。省教育厅将对试点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加强过程指导,试点结束后组织验收,并采取多种方式推广改革试点经验。
4.材料报送。请有意向的学院将《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需联系校领导审核签字),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15时前,报送至党政办文秘科。联系人:周欣;联系电话:64559;电子邮箱:55599553@qq.com.
附件:1.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
2.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书
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