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暑假前后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与下学期开学时间
1.7月19日学生放暑假,下学期9月4日、9月5日老生开学报到注册,9月6日老生正式上课。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9月12日、9月13日。
2.教师放假、行政人员轮休时间为7月25日—9月2日,9月3日全体教职员工上班。
二、放假前后相关工作安排
1.教务处做好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教研教改课题申报与结题、2021年度辅修学士学位、教育部实验室基本信息采集、校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评审、中央财政项目库项目入库评审等工作。
2.各二级教学单位做好2020-2021-2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评阅与成绩录入、2021-2022-1学期期初补考命题、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新专业申报与专业动态调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平台建设、2020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实验室安全消防卫生检查、暑假期间实习审核、学生实习情况跟踪等工作。
3.全体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假期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包括制定教学进度计划、修订新版教案和PPT,PPT总体参照《关于规范使用PPT的通知》中的附件格式;学习并掌握信息化教学工具使用方法,从2021-2022-1学期开始,任课教师课前需通过信息化教学工具将课件资料推送给学生进行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4.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武装部要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政审等工作;还要做好军训教官的集训工作。
5.招生就业处要做好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假期按要求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跟踪调查及用人单位走访等工作。
6.科技与校企合作处要积极做好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7.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要继续推进“双一流”建设、硕士点立项建设有关工作。
8.人事处要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引进工作,职称改革、申报、推荐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劳资工作,社保工作,岗位异动工作,教师信息初始化工作,三定一聘工作,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9.国有资产管理处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2021〕8号文件》要求,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做好我校存量资产盘活方案,并及时上报;做好全校教室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建设工作;推动在南校区的联合办学工作,确保继续教育学院今年在南校区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与浩源教育集团的合作办学方案。招投标管理与服务中心要做好中央财政项目政府采购、学生公寓改造维修、教材采购等的招投标工作。
10.后勤基建处要做好暑假期间的后勤服务、后勤维修改造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稳定有序,同时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后勤保障准备工作。
11.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总负责,严格落实安全维稳工作岗位责任制(一岗双责):
(1)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放暑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办公室、实验室等各部位电源关闭、门窗锁好,严把“防火防盗”第一关。对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事故,对未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而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院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公寓、实验室、教室、配电房、图书馆、体育馆、教职工宿舍、食堂等场所的水电、消防设施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3)保卫处会同物业等相关单位,安排好假期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根据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要求,学校从2021年7月25日起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除保留南大门一个出入口外,其他所有出入口均关闭;
二是除有值班、加班任务的教职员工及居住在润泽公寓C1栋的教职工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三是外来人员要实名登记;外来施工人员要事先向保卫处备案,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四是进入校园人员要查验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发热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五是严禁带宠物进入校园;
六是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职工,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对无理取闹的外来人员,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是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凡发现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将从严从快处理。
(4)全体师生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溺水等事故发生。
12.暑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部署,完成阶段性的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工程教育认证工作以及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13.保卫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后勤基建处、网络信息中心、档案馆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假期值班安排,值班表报学校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假期校园总值班,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安排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并向值班校领导报告。
14.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以及“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对照测评标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15.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相应工作的整理和总结、文档清理及归档,请将上级下发的各文件正本交档案馆存档,复印件留存备查。
16.全校师生员工暑假期间要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严控师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师生员工无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有必要前往,要提前向学校报备。教职工报校疫情防控办备案,联系人:罗琨,电话:66966;学生经二级学院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联系人:刘静,电话:65655。
17. 全校离校返乡师生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居家和旅途个人防护,坚持在人群密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坚持遵守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要求。师生出行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疫管理措施。师生员工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暴露史,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及所在社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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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