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政发〔2014〕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维修工程管理,规范维修工程立项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与监督维修工程质量,合理使用维修经费,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后勤管理处为物业、水电维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部门。
第二章 范围
第三条 维修分零星维修和大宗(项目)维修二大类
(一)单项维修工程在5000元(含)以下的日常维修为零星维修。
(二)单项维修工程款在5000元(不含)以上的为大宗(项目)维修。
第四条 维修范围包括
(一)教学及教学辅导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学生宿舍的维修。
(二)道路、围墙、景点、地面、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的维修。
(三)教学、实验、办公等一般公用设施维修;
(四)非经营性生活设施的维修。
(五)教学实验用房的改造。
(六)学校公共共用部分维修。
(七)学校安排的其他维修任务。
第三章 审批
第五条 零星维修在年度财务资金预算计划内实行报修审批程序
(一)需维修单位填写报修审批单
(二)后勤管理处受理报修后进行现场查勘,并进行价格初步核定。
(三)根据初步核定价格,单价2000元(含)以下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单价2000元(不含)以上由学校分管后勤校领导审批。
(四)报修单审批后,后勤管理处2个工作日内安排维修。
第六条 大宗(项目)维修实行立项审批程序
(一)需维修单位向后勤管理处提交申请报告
(二)后勤管理处审核报告后,组织现场查勘,提交维修方案并制定维修概算;
(三)概算2万元(含)以下项目由分管后勤校领导审批立项,概算2万元(不含)以上,5万元(含)以下项目由校长审批立项,概算5万元(不含)以上项目由校务会审批立项。
四、立项审批后,报审计处进行概算审核,同时报财务处进行维修经费立项,确定资金来源。
第七条 后勤维修项目招标与合同签订按《569vip威尼斯游戏招标管理办法》和《569vip威尼斯游戏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零星维修管理
第八条 零星维修价格审定
(一)由后勤管理处编制零星维修基本材料单价表(含人工工资)。
(二)后勤管理处将初审后基本材料单价表报审计处、财务处、纪委办、监察处进行会审,核定。
(三)报分管后勤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 零星维修价格表按年度审核。
第五章 施工管理
第九条 日常零星维修实行派工单制或现场定工包干制。根据后勤管理处批准的用工申请组织施工,现场确定用工数量及用工金额,填写派工单。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后勤理处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管理,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工程承包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工程变更洽商及造价控制
(一)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严格履行施工合同,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材料、标准和期限。施工过程的重要环节,必须经监理小组验收许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二)维修工程项目变更造价的审核:
1.变更项目在标书中已有相同的项目,其造价原则上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
2.变更项目在标书中没有同类项目参考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后勤管理处收到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后,2周内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施工队伍管理
(一)施工队实行准入制度,后勤管理处、审计处、财务处、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联合负责对其资质、信誉、人员进行审核。
(二)进驻学校的施工队伍必须向后勤管理处提供人员基本情况表一份。
(三)施工队的日常管理由施工方负责,服从后勤管理处的领导。
(四)施工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交纳工程水、电费、校舍租赁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章 项目竣工结算
第十四条 工程核算方式
(一)使用派工单的按零星维修基本材料单价表进行核算。
(二)实行包干的维修工程,按包干经费结算。遇有工程变更,包干经费按相应增减结算,增减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总工程款的5%,超出5%的须要相关部门进行签证。
第十五条 项目维修工程竣工后,后勤管理处应将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必要的审查,对结算中明显不合理取费和工程量、材料单价,要求承包单位重新调整结算。
第十六条 承包单位将调整后的结算书经管理处审查确认后,正式报送审计处审核,并提供相应的文件、报表和资料。
第十七条 项目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后勤管理处应向审计处提出结算审计的书面申请。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由审计处组织。
第十八条 审核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配合、解释并介绍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情况,并向审计处提供必要的审计依据。
第十九条 招标工程竣工验收后,后勤管理处应将竣工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存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