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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vip威尼斯游戏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5-11-10 打印本页

湖工政发〔20151

 

为贯彻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确定的“改革创新,强化基础,办出特色,科学发展”的办学战略决策,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落到实处,把教学、科研及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作目标考核机制,科学评价工作实绩,实现管理观念、管理体制和机制的转变,确保学院总体目标和各阶段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机关部门包括学院党群、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及网络信息中心等教辅单位。

四、考核机构

成立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拟订机关部门目标考核办法,拟订各部门每年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组织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人事处、党政办、组织部、监察处、审计处、工会负责人组成。

工作小组下设考核小组和办公室。考核小组由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或行政负责人组成,分为若干个考核分小组,考核分小组组长由工作小组组长指定,负责机关部门各项指标的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处长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的协调、联络,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等。

五、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由共性指标、业务指标及加分指标组成。

(一)共性指标。指各单位具备共同性质的工作任务,由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订,共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共100分。主要内容有:    

1、思想政治工作与党建教育(40分)。包括: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班子队伍建设等。

2、工作作风与行政效能(60分)。包括:制度建设与工作程序、工作执行能力与效率、信息化建设与安全稳定等。

(二)业务指标(100分)。由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各单位共同制订。业务指标按照学院当年的中心工作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确定,包括一般业务指标及关键业务指标,其中关键业务指标根据各部门工作难易程度,增设难度系数(1.05-1.2),难度系数由569vip威尼斯游戏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关键业务指标全部完成后(满分30分)才可以使用。

(三)加分指标

指政府部门的国家级奖励的集体或个人、国家级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创新等类别。此项指标的考核注重增量,且应考虑同一奖项相关各部门之间的关联。

六、目标任务书的制定

(一)目标任务书制定的依据和要求

1、制定目标任务的依据。学院年度工作要点,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2、制定目标任务的要求。坚持高标准,符合实际;反映学院总体工作思路,突出本单位当年度工作重点及体现科学性、合理性、激励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目标指标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任务与目标、主要观测点及评分标准和分值等内容。

(二)目标任务书实施时段

目标任务为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时间以自然年度为准。

(三)目标任务书制定步骤、程序

1、申报工作目标任务。

各机关部门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按照考核指标体系拟订当年工作目标任务,报送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2、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工作目标任务。

机关部门目标考核工作小组审核机关部门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在保证学院年度总目标实现的基础上,与各机关部门充分协商,提出完善各机关部门工作目标任务的意见,由各机关部门修改完善。

3、各分管院领导审阅。

院领导对所分管部门修改完善的工作目标任务申报书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各部门再次修改后,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送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4、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审定,确定关键业务指标及难度系数。

5、院务会、党委会审批。

6、目标任务书签订。

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审批决定,制作各部门目标任务书,党委书记、院长与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任务书,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7、目标任务微调。

《工作目标任务书》一旦签订,必须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得随意变更目标任务。如遇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目标任务,由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分管院领导同意,经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复核,报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予以调整。

七、目标考核与结果运用

(一)考核组织

按照机关部门与二级学院(部)交叉考核原则,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各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分小组,对机关部门目标任务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于每年12月上旬至下一年的1月中旬进行,数据统计时间为当年的111231

(三)考核程序

1、自评。

机关部门对照《工作目标任务书》进行自评。按照考核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和填写自评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实地考核。

分共性指标、业务指标(含教学评估指标及其他指标)两个考核分小组,对机关单位进行实地考核。

3、考核指标计分。

1)共性指标考核。以实地考核及民主测评两种方式进行,两种方式得分各占50%

共性指标得分 =实地考核分 ×50%+民主测评分×50%

其中:民主测评分=校领导测评分的平均值×30%+中层干部及群众代表测评分的平均值×70%

学院于民主测评前在校园网上公布机关各部门的自评报告,之后组织召开院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人士代表会议,与会人员进行综合测评打分,形成民主测评结果。

2)业务指标考核。

由考核分小组对照机关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书》的业务指标进行逐项考核计分。

业务指标考核总得分分两类情况:

第一,关键业务指标没有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其业务指标总得分=∑(一般业务指标考核实际得分)+∑(关键业务指标考核实际得分);

第二,关键业务指标全部完成的情况下,业务指标总得分=∑(一般业务指标考核实际得分)+关键业务指标满分(30分)×难度系数。

3)加分指标考核。

各部门申报加分项目,考核分小组查阅、审核相关佐证材料(含获奖证书、奖牌、奖状或批文等;牵头组织申报项目获得成功的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的有效证明文件),以上一年度为基准,增加的部分计为加分项目,加分以10分封顶。当加分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将加分值进行分配。

政府部门奖励加分类:获国家级集体一等奖加4分,集体二等奖加3分;获国家级个人一等奖加3, 个人二等奖加2分。

加分项目最终由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4、综合评分。

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各指标考核评分按照对应的权重计算各机关部门的综合评分。

共性指标、业务指标考核的权重分别为30%70%

全年综合评分=共性指标得分×30%+业务指标总分×70%+加分指标分。

5、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评议。

在各部门自评和各考核分小组实地考核的基础上,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评议,形成评议意见,填写《评议表》,提交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院务会、党委会批准。

(四)考核等级。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总分列前15%者,考核等级为优秀。

申报“一票定优”的部门须在报送年度目标任务时确定,并经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定。部门完成目标后,学院在年度考核时认定其为优秀,且另增加优秀名额。

2、除优秀等级外,总分列前60%者,考核等级为良好。

3、业务指标的项目完成率大于或等于60% ,或总分不低于60分者为合格。

4、业务指标的项目完成率低于60% ,或综合评分低于60分,或有本方案第八条规定“一票否决”情形的任一款,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结果应用

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结果与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挂钩。

1、绩效考核的奖惩。

1)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部门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1600/人、1200/人、800/人。

2)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部门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600/人。学院按部门教职工数核扣,由部门分配到个人,从次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2、绩效考核奖的发放。

学院根据部门年度实际总人数(调进或调离人员分时段计算),将绩效考核奖总额打包核拨给部门。部门根据个人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制定二次分配方案落实到个人。

八、其他

(一)公示与申诉

绩效考核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由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一票否决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因部门工作严重失职或不力,对学院造成恶劣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

2、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应该追究的重大事件。

3、学院其他有关文件制度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形。

(三)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

1、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主体为各部门及其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是实施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应及时制定本部门的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并报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完成。

3、在目标管理实施过程中,各部门领导班子应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坚持校务公开、处务公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自觉接受学院和教职工的监督。

4、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目标管理的过程管理,及时收集信息、总结经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5、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将对各部门的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定期发布目标管理实施的有关情况,促进学院目标管理的顺利实施和总目标的完成。

九、 本办法由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 本办法自2015年元月1日起施行。20141017发布的《569vip威尼斯游戏机关部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同时废止。

   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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