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人〔2014〕13号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内部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工资以外补助的范围
绩效工资以外补助是指除按《569vip威尼斯游戏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湖工人〔2013〕9号)文件精神已经正常发放的绩效工资项目以外的各类补助,包括评审、评估及考核费,校内专家讲座、讲课费,各类考试补助以及其它专项工作补助等。
二、绩效工资以外补助发放项目及参考标准
(一)评审费、评估费及考核费。校内专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项目专项评审、评估或考核等,补助标准为每人200元/次。参与其中工作的工作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次。
(二)专家讲座、讲课费。校内专家主讲由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讲座,补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场(次);学术讲座以外的讲座、讲课,补助标准一般不超过500元/场(次);组织讲座、讲课的工作人员补助标准为100元/场(次)(每次讲座、讲课限计1人次)。
(三)各类考试补助。由教务处组织的各类校内考试,除命题费、阅卷费、监考费按原标准核发外,不再发放其它补助。
以上类别工作补助发放的审批程序:经部门(单位)制定发放表,分管或联系院领导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审核备案,按财务规定程序签批核发。
(四)其它专项工作补助。
部门(单位)因承担非常规工作任务,在岗位职责范围和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才能完成,确实需要发放的各类工作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0元/项(次、天)?人,从本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或专项业务费中开支。
审批程序:部门(单位)事先申报该项非常规工作任务,报告工作性质、任务量、参与人数,提出补助标准和开支渠道建议,经分管或联系院领导签署意见,提交到人事处;由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处共同研究,提出建议,报分管人事工作院领导审批;部门(单位)根据审批结果制补助发放表,人事处审核登记,按财务规定程序签批核发。
三、绩效工资以外补助发放的监督管理
(一)绩效工资以外补助的发放坚持项目、标准及程序合理合法原则。
(二)同一项工作不重复享受绩效工资外补助的发放项目。
(三)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人事等部门对绩效工资以外收入发放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四)对有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外补助行为的部门(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2013〕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学院教职工。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69vip威尼斯游戏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