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人〔2013〕15号
根据《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我校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按湘人社发〔2012〕84号文件统一标准执行。见下表。
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表
各职务层次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或1993年9月30日前离退休人员、无职务人员 |
衡阳 |
离休人员 |
退休人员 |
补贴标准
(元/月•人) |
补贴标准
(元/年•人) |
补贴标准
(元/月•人) |
补贴标准
(元/年•人) |
专业
技术
人员 |
正高 |
2225 |
26700 |
1930 |
23160 |
副高 |
1845 |
22140 |
1600 |
19200 |
离休中级及以下、退休中级 |
1645 |
19740 |
1425 |
17100 |
退休初级及以下 |
-- |
-- |
1320 |
15840 |
中教1-3级,小教1级 |
1825 |
21902 |
1585 |
19020 |
中教4-5级,小教2-3级 |
1765 |
21180 |
1530 |
18360 |
中教6级以下,小教4级以下 |
1645 |
19740 |
1425 |
17100 |
管理
人员 |
管理3级(正厅) |
2435 |
29220 |
2110 |
25319 |
管理4级(副厅) |
2215 |
26580 |
1920 |
23040 |
管理5级(正处) |
1980 |
23760 |
1715 |
20580 |
管理6级(副处) |
1845 |
22140 |
1600 |
19200 |
管理7级(正科) |
1670 |
20040 |
1445 |
17340 |
管理8级(副科) |
-- |
-- |
1370 |
16440 |
管理9级(科员) |
-- |
-- |
1320 |
15840 |
管理10级(办事员) |
-- |
-- |
1300 |
15600 |
工勤
人员 |
高级技师 |
-- |
-- |
1440 |
17280 |
技师 |
-- |
-- |
1380 |
16560 |
高级工及以下、普工 |
-- |
-- |
1325 |
15900 |
退职人员 |
-- |
-- |
990 |
11880 |
二、适用范围及实施办法
1.此办法适用全校离退休人员。根据湘人社发〔2012〕84号文件精神,原我校“离退休人员院内生活补贴”更名为“离退休人员补贴”。
2.实行本办法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的项目:离休人员护理费、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费、国务院特殊津贴费、独生子女奖励费及女职工卫生费仍继续保留。
3.首次(2010年至2012年)执行湘人社发〔2012〕84号文件精神时,退休人员原发放的院内生活补贴高于统一退休补贴标准的,暂予保留,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经学校批准已办理了内部退休手续人员仍保留原标准发放。今后新退休、退职人员统一按本办法标准执行。
4.补贴差额的补发:从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在原湖工人字〔2011〕6号文件上增加的差额补发。
三、离退休人员校内津贴
2012年1月起,离退休人员校内津贴按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坐班津贴、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津贴及超工作量课时酬金之和)的人平年增加额的不低于三分之一进行补贴,离退休人员2012年度校内津贴人平标准为2100元/年,从2013年1月起每月按175元/月随同工资表发放。
四、其他
1.实行统一的离退休人员补贴政策后,与学校在职人员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有:教师节等三节慰问费、春节慰问费及防暑防寒费。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5月20日发布的《569vip威尼斯游戏离退休人员院内生活补贴发放办法》(湖工人字〔2011〕6号)即行废止。
3.本办法由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