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党字〔2010〕43号
根据《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全院各级组织和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学院教育教学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第一条 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全院党政各职能部门、党的总支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及群众团体等组织。
第二条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范围:
(一)各级党务工作者;
(二)党政职能部门、群众团体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学生辅导员。
(三)兼职思想政治工作者:
1、受聘担任班主任的教师;
2、专、兼职学生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第三条 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领导班子重视自身的思想理论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勤政廉洁,能团结带领本单位教职工围绕学院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基层党组织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分析研究师生员工思想状况,采取措施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做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健全,措施到位,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立了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表彰奖励制度。教职工能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并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五)思想政治工作在调动、发挥和保护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成效显著。
(六)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密切关注学术、关注学者、关注学生,不断创新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七)思想政治工作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项事业发展快、成效显著。
(八)无违纪违法现象。
第四条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观察分析问题,指导工作。
(二)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熟悉宣传思想工作业务。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具备以上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各级党务工作者、行政管理部门、工会、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应积极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努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积极承担和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并注意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三)专职和兼职思想政治工作者在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期间,工作认真、熟悉班级情况、关心学生,能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做思想政治工作,工作成绩显著,深受学生欢迎和好评。
(四)积极参加并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组织和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近两年被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评为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者。
三、评选办法
第五条 各党总支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实际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六条 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院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设在院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评选奖励的具体工作。如遇省上分配我院推荐全国、全省表彰的名额时,直接在学校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中推荐。
四、评选名额
第七条 569vip威尼斯游戏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两年评选一次。并在评选当年的“七一”进行表彰和奖励。评选名额为:
(一)先进集体以党总支、基层党支部、部、处、室等为单位,全院每次评选6个。
(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院每次评选10名。
五、表彰奖励
第八条 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由院党委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奖励。
第九条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奖励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选拔使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
六、其他
第十条 本办法由院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