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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vip威尼斯游戏二级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4-09-29 打印本页

湖工党发〔201330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督促检查学校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二)根据校主要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党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

(三)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公文处理及文书归档工作,负责全校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全校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

(四)围绕校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协助校领导做好学校重要决策的专项调研工作,为党委和行政决策当好参谋。

(五)统筹协调学校日常法律事务工作,参与学校重要项目、重要谈判等专项事务的法律论证工作,负责学校规章制度及其他公文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校。

(六)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负责或协调学校对外公务接待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七)负责学校与教育部和省市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学校和各级党政部门的联系,及时反馈各类信息。

(八)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统计、整理、上报及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做好校园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负责学校印信、会议室、公务小车的管理。

(十一)做好信访工作。负责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的管理,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行政办公场地的调配、新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审核。

(十三)负责与全校基层单位办公室的工作联络、交流,指导各基层单位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组织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基层组织的设置、调整、整顿和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和党员的组织生活,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做好党建调研和信息收集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校党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以及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

(三)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表彰工作,抓好“创先争优”等活动。

(四)负责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

(五)负责校管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校、处两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搞好干部审查和出国政审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职称、高学历人才引进、管理、服务等知识分子工作。

(八)负责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推荐、考察等相关工作。

(九)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十一)做好党员统计、干部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

(十二)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校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校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二)负责对校管干部进行教育培训。

(三)举办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班和其他专题研讨班、读书班。

(四)开展理论研究,发挥党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作用。

(五)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党员、干部培训的选派、管理和考核评优工作。 

(六)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七)完成校党委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的决策部署。

(二)做好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指导和推动基层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三)负责全校性形势政策报告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审批工作。

(四)负责宣传舆论及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校园创建的日常管理和相关评比申报工作。

(六)负责校史、校志编写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状况的调研工作,做好舆情研判和信息上报工作。

(八)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普法活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九)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兼职宣传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大学生广播站、记者站工作。

(十)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校党委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统战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统战工作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二)全面掌握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加强同校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三)在校党委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举荐等工作。

(四)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抓好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为民主党派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支持和帮助。

(五)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选拔培养好无党派人士中代表人物,努力形成相对稳定的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六)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关心少数民族教职工和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抵御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破坏、分裂活动,维护学校的稳定。

(七)加强统战理论研讨,做好统战信息工作,及时宣传报道统战工作情况。

(八)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九)完成校党委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纪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承担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落实纪委决定、决议,并对纪委决定、决议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接待办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依法保护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

(五)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调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的违纪案件。

(七)承担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协同组织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八)开展党风、党纪调研,调查分析学校党风廉政状况,提出建议和意见,供校纪委和领导参考。

(九)负责纪委印章、纪委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纪检信息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校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监察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和行政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保护和支持其依法行使职权。

(二)对监察对象开展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

(三)负责学校的执法监察和行政部门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四)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五)参加学校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七)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八)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教务处(学位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订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工作。

(二)负责制订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

(三)负责组织学校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四)负责组织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各种教学奖励和教学成果评选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校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学校教学日常运行工作。

(七)负责全校学生的成绩管理、学籍管理及相关证书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学生的学士学位管理。

(八)组织全校学生和教师参加各种学科竞赛。

(九)负责制定全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十)负责全校学生各类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和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

(十一)负责学校各类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

(十三)协助招生部门拟定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

(十四)协助教评处做好各种评估与专业认证工作。

(十五)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六)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并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行。

(二)负责对学校教学运行状况和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三)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及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

(四)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各教学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

(五)负责组织各类教学评估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工作。

(七)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报告的发布工作。

(八)负责组织学校教学状态基本数据库的填报工作。

(九)针对教学质量现状,组织开展各类教学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教学质量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十)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科技产业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条例,负责拟定学校中、长期科技、学科发展规划及有关科技、学科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掌握有关科技、学科建设工作动态,供校领导决策参考。

(三)负责学校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校内科研资助项目、各类横向科研及开发项目等科研管理工作 。

(四)  负责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校科研机构及校外合作科研机构的申报、验收,年终检查、考核等学术机构管理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学位点建设工作。

(七)负责科技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八)负责产学研合作工作。加强对外联络,推进校地、校企科技合作。负责技术咨询、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合同的认定、登记和管理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负责学校学术活动的审批与管理,组织全校性的重大科技活动和学术交流。

(十)负责全校学风、学术诚信和科学职业道德的建设,坚决遏制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十一)做好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的进账、配套、年度管理经费预算,协助财务处做好相关经费的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学生科技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政府类科技竞赛、设计等科技活动。

(十三)做好科技档案、学科建设档案等的管理工作。

(十四)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五)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学校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学校机构设置方案、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其他各类人员编制规模,负责组织岗位分类分级聘用和管理,并根据相关要求,做好岗位异动及编制异动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各类人才引进、培训及管理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与培训。

(四)合理调配学校教职员工,及时办理教职员工的离退休手续。负责学校残疾人等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考核(等级)推荐与申报、评聘等工作。负责组织教师资格的认定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与管理。

(六)负责全校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及兑现等工作,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监督管理及奖惩。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探亲假、病假、事假的审批及探亲往返车费报销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工龄、工资、福利及各种津贴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教职工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负责劳动年检工作和残联年检工作。

(十)负责全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聘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人事劳资信息的管理统计工作。建立教职工人事(人才)信息数据库。

(十三)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国际合作交流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对外联系与服务。

(二)负责管理学校外事活动,承担学校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三)负责学校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包括提供信息,拟订计划,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负责学校学生校际交流项目的管理,包括与合作院校的沟通与联系、信息发布、宣传发动、人员筛选、派出与跟踪服务。

(五)负责留学生招收资格申报与管理。

(六)负责外籍专家的聘请与管理,包括计划的拟定、报批、外事和生活管理。

(七)负责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及合作办学的联络、审核和报批。

(八)负责学校教职工因公出访的派出与管理。

(九)协助宣传部做好校园网英文网页的管理工作。

(十)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财务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各级主管部门有关财经制度、政策和会计法规,负责拟定学校财务制度和相关经济管理的文件。

(二)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负责会计核算,负责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筹资、引资工作,负责费用支出控制,负责预算执行和分析工作,对经济活动的过程进行跟踪、控制和评价。

(三)负责学校事业性收费和票据管理工作。组织学校各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和审批,负责学杂费收缴与汇总。

(四)参与拟定学校基建投资计划方案,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五)参与学校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参与大宗物资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学校资产管理。

(六)负责对学校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

(七)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对学校设立的各类专列(或临时)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学校财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与年检工作。

(九)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十)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学生工作部(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拟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做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日常工作。

(三)负责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学生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并协调各二级学院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定新生入校工作方案、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组织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五)负责学生宿舍(公寓)的调配,构建其动态数据库;负责汇总学生宿舍(公寓)财产、水电维修的报修,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络;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宿舍文化建设。

 

(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八)负责学生的奖励和处分,组织学生综合测评和(毕业)鉴定。

(九)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负责组织辅导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三)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与组织建设,保证国家有关高校武装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的法令、文件及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日常国防教育,提高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三)负责制定年度学生军训工作方案,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完成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

(四)负责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

(五)负责部队在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的选拔工作。

(六)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七)完成校党委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拟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二)负责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管理招生远程录取网站及信息系统。

(四)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数据统计工作,进行数据分析,为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准确数据。

(五)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体检复查、入学注册等有关工作。

(六)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制定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各二级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

(七)会同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生生源上报工作。

(八)负责就业指导课教学的组织实施,加强就业指导课的课程建设。

(九)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网页(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十)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推荐、及派遣等工作。

(十一)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调研,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反馈系统,及时反馈社会对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

(十二)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三)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审计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审计、财经法规,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学校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依照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三)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财务预算、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专项教育资金资金的筹资、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五)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对有关经济合同、目标管理方案等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审计意见;开展对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为学校加强内部管理提出建议。

(七)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八)对物资设备的采购、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九)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专案审计。

(十)按规定做好审计文件及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队伍素质。

(十二)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和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发展规划与校企合作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积极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

(二)负责学校董事会建设,发展新的董事单位,深化与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

(三)负责做好学校基金会管理工作,广泛探索筹资渠道,设立各项基金项目,接受社会捐赠和赞助,落实基金会奖学助教的各类事项。

(四)负责做好学校校友会管理工作,有效地开发校友资源,建立校友与学校的沟通平台,加强校友和母校之间、校友和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利用校友资源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五)负责与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联系交流工作,整合资源,促进校企双方在科学研究、技术交流、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七)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国家有关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各类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学校物资设备的采购等工作,负责学校物资设备的验收、登记、建帐、建卡工作。

(三)负责学校各类项目招标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公有住房的管理及调配工作。

(五)负责组织学校资产的清理、评估、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学校仪器设备、行政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

(七)负责学校公共教室及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收集物资设备的信息资料,为学校各部门提供市场信息咨询、查询等服务工作。

(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廉政建设工作。

(十)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基本建设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定校园整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参与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工作。

(四)组织或参与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谈判及报建等各项工作。

(五)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产移交。

(六)组织建设项目的结算初审工作。

(七)做好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归类、汇总、管理等工作。

(八)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九)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保卫处(维稳办) 主要工作职责 

(一)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保卫情况,拟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各类预案,负责上报审批,并组织相关演练。

(二)指导、督促和协调各二级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

(三)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负责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校园门卫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六)负责学校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大型活动、重大节假日、敏感期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对违反校园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

(九)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发现、掌握和上报违法犯罪线索和非法组织活动情况。

(十)严防各种敌对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十一)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国保和国家安全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侦查校园内的各类案件。

(十二)协助各级政府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权益。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籍教师、流动人口的管控工作和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

(十四)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五)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后勤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高校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学校后勤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对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方或承包方的管理和监控,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监控、评估、反馈体系。对服务中的收费范围、标准价格进行审核。

(三)负责做好物业管理及校园保洁、绿化美化工作。

(四)负责卫生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五)负责餐饮管理工作。

(六)负责水、电的供应以及管理工作。做好节水节电。

(七)负责全校教学、行政、实验用房、学生公寓及公共设施等的维修和改造工作。

(八)负责对学校内门面、商业化服务项目进行管理。

(九)负责学校客车的管理及全校报刊杂志和信件的收发。

(十)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二)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三、离退休工作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关于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定。

(二)负责向离退休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学校重要情况。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的作用。

(三)负责落实对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等制度。

(四)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两项待遇。

(五)负责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建设。组织开展有益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学习和文体活动。做好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六)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负责离退休工作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八)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工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制定工会工 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分工会开展工作。

(二)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大会 决议的执行。

(三)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基本职能。

(四)负责全校的校务公开工作。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教职工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形势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活动。

(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教学、管理等劳动竞赛活动。组织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做好经验交流和表彰工作。

(七)组织教职工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负责职工之家的建设及管理。

(八)负责做好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提高教职工福利,维护教职工基本合法权益;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负责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工作;
     (九)关心爱护青年教职工,引导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忠诚教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教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做好退役转业军人的慰问等工作。

(十)负责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负责工会组织发展工作。

(十二)按规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十三)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四)完成校党委、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团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有关决策;拟定学校共青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负责做好团员的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基层团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团组织(含教职工团支部)开展工作。

(五)负责团内推优入党工作;负责基层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就业创业活动等学生素质拓展工作。

(七)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收集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八)负责团的宣传工作,办好共青团网站、团刊、报栏、宣传栏和有关橱窗展览等。

(九)负责指导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开展各项工作。

(十)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继续教育学院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管理全校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继续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学校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拟定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校成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申报和调整工作。

(三)负责编制、申报全校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做好成人教育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校外函授站(点)的建设。

(五) 负责全校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

(六)负责对全校成人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及评估工作。

(七)负责开展各种非学历教育、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八)负责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远程网络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校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十一)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十二)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图书馆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图书馆的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校文献的管理和开发利用。

(三)负责组织开展文献相关理论研究和现代化服务手段研究,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四)负责开展读者教育教学工作。做好文献检索课的教学和辅导工作。

(五)完善文献信息保障体系,开展馆际互借,促进文献资源共享。

(六)负责图书馆的自动化建设,保证开放时间,降低文献损耗,提高文献利用率。

(七)负责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单位资料室的业务管理工作。

(八)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九)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八、网络信息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学校信息化及网络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校园网络建设的实施。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网络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三)负责校园网络的管理和网络主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四)负责为校园网用户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和咨询。

(五)负责推广网络应用新技术;参与教学,开展科学研究和应用研究;负责面向校内外开展信息技术和应用服务。     

(六)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七)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二级学院(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定本学院(部)的学科、专业、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本学院(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本学院(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各课程(含相关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学院(部)日常教学组织管理,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四)负责本学院(部)实验室、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工作。

(五)负责本学院(部)所属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专业评估工作,承担新专业申报建设的调查论证工作和老专业的改造工作,做好重点及精品课程申报和建设工作。

(六)协助教务处做好各专业教材选用工作,组织教师参与理论教材和实践教材的编写工作。

(七)负责本学院(部)学科建设及学科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学院(部)学科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培养、推荐学科带头人;负责各学科专业学位授予权的申报、评估及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学院(部)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学院(部)研究机构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和建设各类科技平台。

(十)负责组织本学院(部)的产学研工作。负责本学院(部)科技成果(科研论文、著作、专利等)的管理。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本学院(部)学术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师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及学科竞赛活动。

(十二)负责本学院(部)学风、教风和职业道德的建设。

(十三)负责本学院(部)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奖励、处分、资助、考核、鉴定等各项工作目标。

(十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学院内部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班主任的工作考核,协助做好辅导员的培训与考核。

(十七)组织开展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就业教育、就业管理、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统计,接受就业考评。

(十八)负责本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申报本学院(部)的人才引进和培训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本学院(部)教师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负责本学院(部)客座教师、外聘教师、兼职教授的拟聘与管理等工作。

(十九) 协助人事处做好本学院(部)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和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与聘任等工作。

(二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生宣传、专业咨询、毕业生各项费用的清退、助学贷款的清理、还款及银行代扣学费收据的发放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学院(部)党建工作。负责本学院(部)中心组的学习,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十二)建立本学院(部)教学、教师、教研、科研、学生等相关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二十三)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二十四)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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