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教学单位、单列教研室:
学院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监控,了解教学进度状况,确保教学各环节质量,根据学校教评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决定3月11至12日(第四周星期一~星期二)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方式
1、3月11日至3月12日,学院将组织督导组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整改,并撰写自查自改情况书面总结。
2、3月14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组织教务处和督导团现场检查并评分。
二、教学检查的内容
1、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
2、本学期的教学文件(纸质教案、教学进度计划);
3、教研室、实验中心学期工作计划;
4、学院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
5、学院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及前四周教师、学生的基本教学情况检查记录;
6、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
7、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的相关要求
1、学院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教研室、实验中心学期工作计划要结合学校和本教学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制定。
2、教学进度计划以教学班为单位编制,院(部)留存一份并整理归档;同一教学班由多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要将课时分解到具体的教师。混合式课程的教案要有具体明确的实施方案(课时分配、教学资源、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内容与进度安排、考核要求等)。
3、学院督导组要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整改到位;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自改情况总结、教学文件检查汇总表、教研室、实验中心及院(部)督导组工作计划、院(部)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表等纸质文档在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档案中存档。
联系人:曹帅(65791)、赵晖(6688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