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院【2018】13号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其目的是检查情况、找出差距、发现问题、促进改进、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各专业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是参加工程教育认证各专业每一届所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针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制定的毕业要求,逐项进行评价。
二、评价机构和人员
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导成立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价由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评价小组结构为:
组长: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专业负责人
成员:教研室主任、课程组长、教学科研办主任、学工办主任、骨干教师、教务干事和企业、行业专家。
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和审查本专业各条毕业要求各指标点分解和相关主要支撑课程的合理性;确定各指标点支撑课程的权重值;制定和审查评价方法;收集数据,实施评估,撰写报告,提出持续改进要求。
三、评价周期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一般每年进行一次,针对当年的毕业生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法
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基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定量评价方法和以应届毕业生调查问卷为基础的定性评价方法。专业也可以通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调研毕业生实习单位等方法,来分析毕业生的能力达成情况。
1、以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为基础的定量评价方法
基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定量评价方法是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基础上,根据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计算出各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达成情况,并综合得到各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一般流程为:
(1)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及支撑课程权重赋值。针对专业的毕业要求,按照易落实、可评价的原则,将每项毕业要求细分为若干指标点,每个指标点由若干门课程(教学环节)支撑,制定课程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关系矩阵表,根据课程对指标点的支撑强度,对课程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每项指标点对应的所有课程权重系数总和为1。
(2)设置课程目标。根据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制定合理的课程目标,在教学大纲中明确各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
(3)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的各课程目标考核评定方式,对学生的考核结果(包括试卷、课程项目、作品、论文、平时表现等)进行评价,计算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详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
(4)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与相应的权重系数相乘,得到课程达成情况评价值,将支撑某个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所有课程达成情况评价值进行求和,即为该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取某一毕业要求所有指标点达成情况的最小值,作为该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假设毕业要求指标点由门课程支撑,其中某门课程C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权重为,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为,那么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计算公式如下:
举例说明:指标点8-1、8-2各由三门课程支撑,课程A的课程目标2支撑指标点8-1,如表2所示,若计算得到课程A的课程目标2达成情况为0.8,则课程A对应指标点8-1的达成情况评价值为0.4×0.8=0.32, 同理可计算其他5门课程的达成情况评价值,如表1所示,各课程达成情况评价值求和,得到指标点达成情况,继而得到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表1毕业要求指标点及支撑课程的对应关系
毕业要求8 |
毕业要求指标点 |
支撑课程(教学环节) |
支撑权重值 |
课程达成情况评价值 |
指标点达成情况 |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
8-1 |
课程A |
0.4 |
0.80 |
0.4*0.8+0.3*0.75+0.3*0.85=0.8 |
0.8(取各指标点中的最小值) |
课程B |
0.3 |
0.75 |
课程C |
0.3 |
0.85 |
8-2 |
课程D |
0.4 |
0.82 |
0.4*0.82+0.4*0.84+0.2*0.83=0.83 |
课程E |
0.4 |
0.84 |
课程F |
0.2 |
0.83 |
表2 课程A的各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
毕业要求指标点 课程目标 |
指标点6-1 |
指标点8-1 |
指标点11-2 |
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结果 |
课程目标1 |
|
|
√ |
0.75 |
课程目标2 |
|
√ |
|
0.80 |
课程目标3 |
√ |
|
|
0.74 |
2、以应届毕业生调查问卷为基础的定性评价方法
(1)制定调查问卷。针对每一毕业要求,制定问卷调查表。在调查表中,各指标点分为五个评价等级:超出要求达成、达成、基本达成、未达成、完全未达成,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于5、4、3、2、1五个分值。
(2)依据问卷调查表实施评价。各专业在每届毕业生毕业前,发放调查问卷,开展应届毕业生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调查,调查结束后,对每一项毕业要求达成分值进行统计并平均,平均值与目标值5之比,即该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调查问卷分析法指标的评价值按照下式计算:
评价标准:毕业生对各项毕业要求的自我评价满意度评价值≥0.65(具体数值,各专业根据调研分析后确定) 为达成,否则为未达成。
五、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根据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定量评价方法和以应届毕业生调查问卷为基础的定性评价方法的评价结果,形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统计表,并针对每一条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形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依照持续改进机制,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各教学环节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并用于课程体系设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等方面的持续改进。
五、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 年5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