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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3-10-24 打印本页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案

     

    根据《569vip威尼斯游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湖工学字2011】29号)和《569vip威尼斯游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湖工学字2011】30号)等文件要求,为了资助学生完成学业,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了使得评定更加公平合理,坚持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案如下:                                                                        

一、评定机构

  长:邹长生   姚胜兴    

副组长:陆秀令   李祖林

  员:秦小林  龚会娟  肖琼芳  蒋熠  陈金莲  倪鑫庭  刘佳林  各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陆秀令兼任办公室主任,龚会娟任秘书

二、评定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过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经济困难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标准;

6、生活俭朴。

四、评定原则

(一)有下列情形者优先原则

1、孤儿、单亲、残疾学生;

2、有重大灾情、家庭条件特别贫困者;

3、入我院贫困生信息档案库的学生;

4、老、少、边、穷地区和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其他特殊情况。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能参加评

1、本学年因违纪受学处分者;

2、校外租房者;

3、有吸烟、酗酒或赌博行为者;

4、学习不刻苦、成绩较差者;

5、不积极参加宿舍劳动卫生者;

6、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评者。

五、名额和金额

(一)各班名额分配情况(待定)

(二)分配原则

1、助学金原则上是根据学校下达总金额除以我院总人数,得到的人均系数,再根据每班人数来确定各班具体金额并下达一、二、三等助学金指定名额,评定小组可根据全院学生贫困情况作适当调整。

2、剩余尾数无法按等级下发到各班级的作为机动名额分配至贫困生人数较多的班级

(三)助学金金额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六、评定安排与要求

(一)评定安排

 1、9月底—十月初,建立我院贫困生档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

 2、10月初-10月15,制定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案,组织各班召开助学金评定专题会议,各班成立助学金评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

 3、10月15-10月19日,各班上报助学金评定材料,学院党总支审核,党政联席审议通过,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张榜公布;

 410月22我院助学金评定资料文档上报校学生工作处。

(二)评定要求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不得将名额资金拆分,杜绝助学金平均分配的现象,确保助学金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2、所有学生应根据家庭和个人实际情况申报相应等级;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的助学金评定工作组,其成员由班委、养成辅导员、班主任组成,负责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申请同学在填写表格时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注明无)。申请理由100左右且各班杜绝雷同现象。

4、各班申请助学金同学应如实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013-2014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助学金)》,两个表必须有班主任和带班辅导员老师签字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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