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1号)、关于印发< 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8】2号)以及学校《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院启动2017年度高教系列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本院2017年职称申报及评审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 总体要求与原则
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体现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理念,切实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
二、 成立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为了确保本次职称评审过程中评审程序规范,评审、推荐环节公开透明,评价客观公正,本院成立2017年高教系列职称申报及评审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工作办公室,地点为3310。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前期材料收集,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材料评审、推荐、材料公示、接收投诉受理等工作。
三、 评审工作安排
1、 申报条件
(1)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2)参照《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通知》和《关于印发< 我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工人【2018】15号),我院正式在岗员工,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劳务派遣及在2017年12月31日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2、 专业技术职务计划名额
院 部 |
正高岗位 |
副高岗位 |
中级 |
初级 |
职数(个) |
职数(个) |
职数(个) |
职数(个)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1 |
2 |
暂未定 |
暂未定 |
3、 申报程序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
本次申报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原则,申请人根据《高等学校职称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文件要求进行材料撰写,拟申报人员可根据本人从事工作特性,自主进行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双师双能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
(1)时间及要求:本次职称申报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原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学院将不再受理。
(2)材料及注意事项:参评人员需上交述职报告、述职评议表以及个人公示表一份,电子稿及纸质文档交工作小组秘书处(邹姗伶)。
第二阶段:述职评议及系统填报
(1)时间及要求:所有评审人员需述职,述职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下午16:00在学院小会议室(电信楼3309),述职次序按照职称评审摸底汇总表依次进行(见附表2),未参加述职的参评人员学院职称工作小组将评议结果直接定级为“不合格”,后一名参评人员依次补上。所有参评人员需录入职称系统,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17:00。
(2)材料及注意事项:参评人员述职前上交秘书《2017年电信学院职称申报述职结果测评表》(见附件3)10份,用于学院职称工作小组现场评议。
第三阶段:资格和评审材料审核
(1)时间及要求:申报人员需在4月26日前完成资格和评审材料的整理工作,4月27、28日进行资格和评审材料真实性审核,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中心将安排专人办公审核,审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群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本院职称评审群消息,群号:522865065。
(2)材料及注意事项:参评人员需按照《高等学校职称申报材料种类及要求》准备所有材料,并携带相应原件到指定地点审核。
第四阶段: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推荐及公示
(1)时间及要求:4月28日下午17:00前参评人员上交材料,学院职称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5月2日下午14:30召开学院职称工作小组会议,对参评人员进行推荐,并公示。
(2)材料及注意事项:参评人员需将经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学科建设中心等职能部门审核后的材料进行装订,装订后的材料及电子档在规定时间交学院职称工作小组秘书处,逾期不再接收。
4、 其他相关事项及说明
(1)由于本次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老师务必重视,按时上交材料,以确保学院推进工作不延误;
(2)本次职称推荐工作是首次在学院进行,所有环节力求到位,材料真实,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a)所有材料复印件需学院行政负责人签字;
(b)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单位代码暂不填写,表13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中,两个证明人的需行政负责人和材料审核人签字;三个证明人的需党政负责人和材料审核人签字;
(3)评审材料之二(教育教学)第七项、第八项需自行制作目录,并装订于册内;
(4)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7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为了确保本次职称评审过程中评审程序规范,评审、推荐环节公开透明,评价客观公正,学院成立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李祖林、范志明
秘书:邹姗伶
成员:罗雪莲、洪俊、王勇刚、姚胜兴、刘佳林
工作小组职责:
主要负责领导与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评与推荐工作、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纪律监督、投诉受理等工作,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