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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届毕业设计和答辩学术诚信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4日  点击:

电气院【201828

2018 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高等学校加强对科研人员、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严肃查处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根据《569vip威尼斯游戏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的要求,经学院研究、发布加强2018届毕业设计和答辩学术诚信建设通知。

一、学院组织2018届毕业班级开展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的主题班会。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科学精神,繁荣发展学术事业,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净化学术环境,保障学术自由,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校良好的学术声誉。

2、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坚持严谨的治学态度。在学术研究工作中,要探求真知,忠于真理,自觉维护学术的高尚、纯洁与严肃性。不得在学术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和伪科学活动。

二、加强学术规范。

1、在学术活动中,应充分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结论、数据、公式、图表、程序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须按规定注明原始文献出处、详加注释。引用他人的成果部分不能作为自己学术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不得将未亲自查阅过的文献转抄入自己的引文目录或参考文献目录中,不得为增加引用率而将自已(或他人)与本论题不相干的文献列入引文目录;凡从他人作品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注明转引出处。

2、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二、2018届毕业设计和答辩学术不端行为认定。

1、抄袭、剽窃、侵吞和买卖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3、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在自己的研究结果中,故意捏造、伪造、篡改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引用资料等行为。

4、伪造注释;

5、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6、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7、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

8、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三、2018届毕业设计和答辩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1、学风建设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机构是学院学术委员会。

2、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处理建议进行审议,对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可视其行为和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理建议,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3、被处分人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申述委员会和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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