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院【2019】30号
教研室、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监控,了解教学进度状况,确保教学各环节质量,学院决定于11月11(第12周星期一)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各门课程(含实验、实践课程)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二)日常教学检查实施情况;
(三)教研室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四)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五)本学期作业批改情况。
注:(二)、(三)、(四)为本次重点检查项目。
二、检查方式
1、11月11日教研室、实验中心先组织自查、整改,填写本学期各门课程(含实验、实践课程)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表,并撰写自查自改情况书面总结。
2、期中教学检查主要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牵头组织,做好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发现、找准问题,责任到人并提出落实。
三、检查要求
(一)请督导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根据上述检查内容以及要求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日11下午四点之前将自查工作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交教学科研办(3319)。
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安排、检查过程情况、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整改方案等。
联系人:潘磊老师(13889310645)
窗体底端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