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院【2020】24号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将于7月17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及总结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 各门课程在线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二级学院(部)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
请各二级学院(部)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见附件1)。
5、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检查以各二级学院(部)、单列教研室自查为主,教评中心、教务处组织抽查。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二级督导评教
二级学院(部)督导评教结果由各二级学院(部)汇总,以二级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本院部督导评教结果,填写好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见附件2)。
二级教学单位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教师教学工作院(部、中心)评价标准》(附件4)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
(三)同行评教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院部同行评教结果,填写好以教研室、实验中心为单位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见附件3)。
注:附件2、附件3有更新请填写表格时注意。
(四)学生评教
1、评教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7月20日-2020年10月30日。
2、评教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专区→教学评价→查询(学年学期:2019-2020-2;评价批次名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价分类名称:学生评价;评价课程类别:课堂教学)→评价→提交。
3、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评教工作,逾期不再开放系统。
三、检查要求
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自查工作后将以上材料按所列顺序装订汇总,(以教研室为单位)于17日上午交至3319,同时将附件1、2、3、4的电子版发送给潘磊。
联系人: 潘磊老师 1388931064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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