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569vip威尼斯游戏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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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组织委员会(下文统称为院党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依据《569vip威尼斯游戏二级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湖工党发〔2019〕29号)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我院党组织在本院各项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大力培养高素质教师主力军,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积极主导宣传舆论主战场,加强对本院学术组织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分类审批”制度,切实管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
第二条 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二级学院凡属应当由党组织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用其他形式的会议替代党委会。
第三条 党委会讨论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的重要内容,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应在会前充分沟通,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四条 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学校党委、纪委和本院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一条 研究决定学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具体措施,传达学习上级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党务公开;
第二条 研究决定落实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三大主体责任的计划、制度、具体措施以及研究讨论学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第三条 研究学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划与举措;
第四条 根据管理权限,研究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和调整建议、内设机构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推荐与培养、引进人才的政治审查等;
第五条 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研究讨论或向上级党组织提请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以及审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和相关党内处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研究决定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等事项,经费超过1万需经党委会商议;
第七条 研究本院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安全稳定工作、保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定期分析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并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 配合做好本院干部考核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事项;
第九条 研究决定本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涉及思想政治方面的重要问题;
第十条 研究决定本院分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工作中思政领域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研究本院“三重一大”内容中需要经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 研究决定本院党委职责范围内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三章 会议的组织和召开
第一条 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党委书记与院长磋商后,确定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涉及到重大问题时,应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涉及到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时,在确定议题前,应先与学校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和向联系校领导请示。
第二条 其他人员也可根据分工和工作实际事先向学院党委书记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经党委书记、院长讨论后确定。
第三条 会议原则上不研究汇报材料准备不充分的议题,若议题涉及保密事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难以提前报送的,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可将有关材料直接带到会场。
第四条 会议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变动,对突发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需要上会讨论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允许后方可安排。
第五条 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副书记主持。参会人员为本院党委委员。非中共党员的院领导可根据议题需要列席会议。根据需要,主持人可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六条 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学校党委、纪委和学院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七条 参会人员在会前要作好充分准备,根据需要对有关问题作好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由提出议题的人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最后表态;会议主持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参会人员的意见,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对于只需要在会议上通报而不需表决的事项,只要没有异议,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认可;一般议题,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作出结论;重要的需要表决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采用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对于议事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情况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重新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学校党委或校长办公室。
第八条 须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完整记录决策过程,会后须形成会议纪要在部门网上公布。会议记录、纪要需妥善保留并及时存档。
第九条 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议程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并将议题及会议材料送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应认真研究会议相关材料,准备提供会议讨论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会议纪律
第一条 参会人员应按时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在会议记录中载明。请假者可以在会前提出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可委托他人进行表决。
第二条 讨论干部、人事、奖惩、政审等事项,凡涉及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时,相关人员应予回避。
第三条 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原则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果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四条 党委会决定的事项,本着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必须无条件地认真贯彻执行。党委会研究的问题,参会者可以在会上发表不同意见,或向上级反映,但不能在其它场合发表与党委会决议不一致的言论。
第五条 对于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出席和列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违者严肃追究纪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向上级党委提请党纪处分。
第五章 决定或决议的执行与反馈
第一条 对因故未出席院党委会的成员,由会议主持人或指定人员在会后向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决定。
第二条 党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全体会议成员(包括因故未出席者)均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院党委员会和书记汇报。
第三条 党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果在执行中遇到较大困难或有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经党委书记同意,可重新召开会议再次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新的决定或决议。
第四条 党委会的决定和决议,应及时向校党委汇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则由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由校党委同意,备案批示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569vip威尼斯游戏二级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湖工党发〔2019〕29号)和党内相关法规制度执行。
中共569vip威尼斯游戏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