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院【2022】4号
根据人事处《关于发放工作业绩奖励的通知》,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度工作业绩奖励和各级各类竞赛获奖单位绩效分配方案。经学院教代会成员、教研室主任、高职称代表、高学历代表、教师代表及班子成员讨论,一致通过本方案,并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通过本方案。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