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鼓励学生奋发向上,推进学风、班风的建设,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了使得评优更加公平合理,坚持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根据《569vip威尼斯游戏学生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 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范志明 姚胜兴
副组长:陆秀令 李祖林
领导小组下设评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陆秀令兼任
成员: 严亚周、秦小林、龚会娟、周雪婷、王宏才、刘磊、陈金莲、刘佳林、倪鑫庭、曹帅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由评定办公室负责,经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政联系会议通过后上报学校学生处。
二、 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2012级、2013级、2014级已注册全日制在校专、本科学生(不包括13级专升本学生);“先进班集体”参评对象: 2012级、2013级、2014级班级。
三、评定要求
1、该参评年度学生学业平均成绩最高分及综合测评公式中“同年级同专业最高智育分”、“同年级同专业最高德育分”、“最高体育分”的分数将在符合参评条件同学(2014-2015学年中无考试不及格,包括必修课、选修课)中产生。
2、至2015年9月26日前,没有完成电子注册的同学、因个人原因导致所在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上校级黄榜)、当学年受过处分(严重警告及以上)、留级或降级后的第一学年的同学不能参评。
3、所有奖项必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所获,所有荣誉证书需交原件、自考等成绩单,特殊情况(如证书丢失)请上交相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4、本次评定工作严格遵守2014-2015年度《569vip威尼斯游戏学生奖励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有不按规定执行的个人与班级,一律取消其本次参评资格。
5、各班负责的学生干部在接到通知后,应召开班会(班主任到会),把评定标准、要求、秩序和相关注意事项给班级同学传达到位,认真履行干部职责,如因工作疏忽造成本班同学漏评的,学院一律不予以补评。
四、评定项目、评选条件、方法及奖励金额
(一)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获得过学校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经济困难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标准;
7、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8、原则上要求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对个别成绩优秀或为学院做出重大贡献,且家庭困难,可由评定办公室提名,经评定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提名比例为学院当年总指标的1%-5%。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评选特等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第一,考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考查科目成绩为“优秀”。
4、评选一等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或本专业年级5%以内;
5、评选二等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或本专业班级15%以内;
6、评选三等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或本专业班级25%以内。
7、普通班级的特等、一等、二等(包括卓越班的特等、一等、二等)及三等名额按学校2015年9月18日网上公布的《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校级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8、自动化卓越班(14级除外)校级的特等、一等、二等奖励名额和普通班级共同按学校2015年9月18日网上公布的《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校级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但其三等奖的获奖比例按照学校《关于完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2014年4号文件执行。
9、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评定资格:
(1)本学年考试或考查科目有补考;
(2)留级或降级后第一学年;
(3)留校察看期内及当学年度(包括评定期间待处理)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4)对评奖无理取闹;
(5)所在寝室在学校文明寝室检查评比为最差或不及格;
(6)故意拖欠学杂费者;
(7)不支持学院评建工作者。
(四) “三好学生”及标兵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质。关心集体,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尊敬师长,生活俭朴。
2、学习成绩好。学年单科成绩良好以上;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3、身心素质好。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三好学生标兵
1、校级三好学生。
2、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3、凡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优先推荐参评。
“三好学生”及标兵分别按在校学生总数的5%、1%的比例评选。
(五) “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好。本学年担任党支部、班委、团支部和校级社团干部,能主动服务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2、学习成绩好。学年平均成绩排名班级前30%,无补考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30%。
3、工作实绩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身心素质好。体育成绩合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排班级前三名。
3、校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班级主要学生干部。
4、凡在本学年担任班团主要干部期间,某项工作受到省级以上奖励或者校级以上媒体两次报道以上,可优先推荐参评。
“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分别按在校学生总数5%、1%的比例推荐参评。
(六)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风正、学风好,人际关系和谐,班级凝聚力强。班集体学习风气浓厚,学年平均成绩居本学院同年级前列。
2、班集体制度建设健全,实施有力度。全班同学积极要求进步,干部培养和组织建设有成效。学生干部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
3、有一个团结务实、奋发向上的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积极开展或参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一学年内至少组织过2次以上(含2次)有影响、有意义的班级活动。
4、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100%。
先进班集体按二级学院班级总数的10%推荐参评。
(七)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等级的标准为(生/学年)
特等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6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300元/生学年。
第十五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毕业生的奖励标准为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优秀毕业生 |
100元 |
100元 |
200元 |
200元 |
200元 |
第十六条 先进班集体的奖励标准为300元/班学年
五、评定程序
1、各班按照程序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按照《569vip威尼斯游戏学生奖励办法》评定;
3、各班须在9月24日晚9:00前把各班荣誉证书、综合测评加分情况表上交二级学院学习部,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交至指定地点B5-226,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343102385@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年级xx班xx评选材料。
联系人:赵风? 15675470445 李会博 15616070556
4、工作时间安排
(1)09月10日-09月16日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学习部征求意见,制定评比方案;
(2)10月8日-10月10日各班布置评选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3)10月10日-10月15日各班汇总材料,学习部审核;
(4)10月15日-10月20日学习部汇总材料、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审核、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张榜公示名单;
(5) 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批。
六、其他
1、本评定办法是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解释权属于569vip威尼斯游戏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各班级组织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569vip威尼斯游戏获奖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表”,交辅导员和学院各一份存档备查。并与学习困难学生或者2015级新生结成学习帮扶对象。
3、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学生处2015年9月17日《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9月18日《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校级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电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5.9.14
根据《2015年569vip威尼斯游戏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综合我院实际,我院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学业平均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两项为考核基准,严格按照如下计算公式进行成绩计算,并按照学校分配指标进行等级的划分。
计算公式如下:(具体评分请见附则)
(一)学业平均分成绩=总课程成绩*学分/总课程学分
(二)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德育+体育
综合测评采用百分制记分。德育、智育、体育比例分别为30%、60%、10%;
分值分别为30分、60分、10分。
1.德育分值=德育基础分+德育加分+德育扣分
注:该生德育加分=该生所得奖分*10/同年级、同专业最高得奖分
1.智育分值=学业成绩能力分+综合智力能力分+智育扣分
注:学业成绩能力分=平均分成绩*当学年学业成绩分%
综合智力能力分=该生各项能力分*当学年能力分值/班或同年级同专
业最高能力分。
3.体育分值=体育课成绩基本分+体育加分+体育扣分
注:体育课成绩分值=体育课成绩(两学期平均值)*6%
无体育课学年体育成绩以成绩基本分最高6分计算
附则一:
德育测评细则
(一)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得德育基本分20分。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政治纪律。
(二)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学校。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四)勤奋好学,积极进取,有创业精神。
(五)文明礼貌,维护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六)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七)积极锻炼身体,注重自身修养,言语举止得当,无不文明现象。
一、 德育加分:
(一)获得院级表彰加1分,对学风建设成绩突出者加2分(需提供本学院的文件);获得校级表彰者(仅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加3分。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累计加分。
(二) 在文明寝室评比活动中,被评为院级文明寝室者,寝室成员每人加0.5分,寝室长加1分,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者,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寝室长加1.5分。
(三)担任14级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加1分;学生会主席和团总支副书记经领导小组评定为学院发展作出贡献者加5分,担任学生会副主席的经过领导小组评定为学院发展作出贡献者加3分,担任学生会主席助理和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职务者,经领导小组评定为学院发展作出贡献者加2分,学生会各部门委员和担任院级教学信息员的经领导小组评定为学院发展作出贡献者加1分。注:若有在校学生会任职的同学按照学院同级别学生干部加分,但同时担任校、院两级干部不累计加分。
二、德育扣分(扣分按实际扣分计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取最高分。
(一)故意不配合学校、学院、班级活动开展的同学及阻挠活动开展的同学,每次扣1分。
(二)扰乱教学秩序或干扰他人学习者,每次扣2分。
(三)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扣1分;无实践报告者,每次扣1分;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弄虚作假(如出示假证明、社会实践报告为抄袭等)每次扣2分。
(四)乱吐痰、乱扔瓜皮果壳、乱泼水、乱倒饭菜、乱涂乱画乱贴者,每次扣2分。
(五)在寝室存放危险物品(酒精、汽油等),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电或使用电炉、煤油炉、酒精炉等烧菜做饭者,每次扣2-5分。
(六)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扣3-5分。
(七)私自调换寝室,每人每次扣2分。
(八)擅自在外租房(外宿)者,每次扣5-15分;擅自留外来人员者,每次扣2-10分。
(九)在学习或自习时间打牌、下棋、玩电游、睡懒觉者,每人每次扣1分。
(十)在学生公寓(宿舍)楼道和寝室内打球或大声喧哗,扰乱公寓(宿舍)管理秩序者,每人每次扣2分。
(十一)未经批准,男生进入女生宿舍或女生进入男生宿舍,每次扣2分。
(十二)晚归者,每次扣1分。
(十三)不按要求打扫公共卫生者,每人每次扣1分。
(十四)在校园内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者,每次扣2分。
(十五)《学生手册》考试不及格者,扣3分。
(十六)根据考勤或抽查情况,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旷课一学时扣1分。
(十七)在寝室卫生检查和评比中,最差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
(十八)在受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一次扣2分,受校级通报批评的个人一次扣3分。
(十九)对教职工和执行监督的学生干部出言粗俗,态度蛮横者,视情节每次扣2-4分。
(二十)受警告处分者扣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7分,受记过处分者扣10分,受留院查看者扣取15分(在察看期间者,只计算得分,不参加评奖)。
第四条 德育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文明道德、组织纪律、学习态度等方面的测评。德育测评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第五条 德育加分评分原则;各项奖分最高者德育加分计10分,其他比照计分,计算公式为:
该生德育加分=该生所得奖分*10/同年级、同专业高奖分。
第五条 德育扣分原则:以实分计,累计最高不超过15分。
附则二:
智育测评细则
第二条 智育由学业成绩分、综合智力能力分、智育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学业成绩与能力分在各学年所占分数比重分别为:
|
学业成绩 |
综合能力 |
一学年 |
55分 |
5分 |
二学年 |
50分 |
10分 |
三学年 |
45分 |
15分 |
四学年 |
40分 |
20分 |
注:学业成绩与能力分12级按第三学年,13级按第二学年,14级按第一学年计算。
第三条 学业成绩测评:
学业成绩以学生学年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为依据,考试以百分制实得分数计算,考查课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则其折合分数为:优秀:90分 良好:80分 中等:70分 及格:60分 不及格:50分。考试课课程系数为1,考查课课程系数为0.8。
课程成绩=课程期评成绩*课程系数
学业成绩能力分=平均成绩*当学年学业成绩分%
第四条 综合能力分测评
综合能力主要包括自学能力,创造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的业绩为依据,依照下列计分标准计算综合能力分。
1、参加自考,每过一门计2分;
2、专科生通过CET4加10分,通过CET6计20分,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计5分;本科生通过CET6计10分;(四六级证书的加分全以证书为凭,证书下发时间即为评定时间)
3、成功申报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加3分,可累计加分;成功申报市级相关项目,项目负责人加5分;成功申报省级相关项目,项目负责人加8分。
4、成功申报校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项目负责人加3分,可累计加分;成功申报市级相关项目,项目负责人加5分;成功申报省级相关项目,项目负责人加8分。
5、成功申报校级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加8分,重点项目负责人加10分。
6、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获奖记分如下: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纪念奖与参与奖 |
校级 |
5 |
3 |
2 |
1 |
地市级 |
8 |
6 |
4 |
1 |
省级 |
10 |
8 |
6 |
3 |
国家级 |
15 |
12 |
10 |
4 |
注:(1)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在569vip威尼斯游戏赛区所获的优胜奖加1分;(2)全国协会组织的竞赛等同省级;(3)表中未列出的,申报者提出申请和提供原件,经领导小组讨论,按照讨论意见处理。
一、 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含调查报告,专利等)第一作者加10分,积极参加学校刊物,杂志投稿,并被出版的每篇加0.5分(累计不超过2分)必须出示刊物为准。
二、 综合能力各项所得分之和最高分者得学年能力分满分,其余比较最高分得分。
公式为:综合能力分=该生各项能力分*当学年能力分值/班或同年级同专业最高能力分。
综合能力记分限当年内记分
第二条 智育扣分(扣分按实际扣分计算)
(一)每旷课一学时扣1分,旷课达十次及以上者取消参评资格, 构成处分在德育测评重复扣分;
(二)每一门考试课补考,扣3分,补考不及格,加扣2分;
(三)智育扣分不封顶,各项扣分之和即为智育总扣分值,智育测评分等于学业成绩实得分加上综合能力实得分减去智育扣分。
附则三:
体育测评细则
第一条 体育测评分由体育课成绩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分值分别为6分,4分,若干。
第二条 体育成绩基本分6分。
计算办法:体育课成绩分值=体育课成绩*6%(无体育课学年体育成绩按以前各学年体育成绩平均成绩计算)
第三条 体育加分(最高分不超过4分)。
体育加分计算方法:体育加分=该生体育加分*4/最高体育加分。
1、凡参加校级运动会竞赛前三名者的运动员,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破校级纪录者追加2分。
2、参加其他校级体育项目竞赛的前三名加2.5分,2分1.5分
3、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获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5分。
第四条 体育扣分(扣分按实际扣分计算)
(一)凡校,系要求参加的体育活动而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二)早操缺勤达十次及以上者取消参评资格,每人缺勤一次扣0.5分。
体育扣分以10分为限,全部扣分完毕,体育测评计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