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校纪委工作安排,现将相关文件发到各办公室、教研室,望全体教师落实到人,认真自查并填写相关资料,如材料不能如实填写,学校将会进行核查整治,并将查处个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为了准确无误的完成此项工作,现做出如下安排:
一、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长:刘湘欣 副组长:胡汉祥
成员:李来丙 、李坦平 胡艳秋、杨聪斌、周学忠、唐新德、罗建新、王文革、戴洪文、刘宏伟
二、分工责任落实
负责人 |
组别 |
组长 |
成员 |
胡汉祥 |
党政办 |
胡艳秋 |
全体院领导及办公成员 |
教务办 |
周学忠 |
办公室全体员工 |
学工办 |
杨聪斌 |
办公室员工 |
刘湘欣 |
实验教研室 |
刘宏伟 |
全体教研室老师 |
李来丙 |
基础化学教研室 |
戴洪文 |
化工教研室 |
唐新德 |
李坦平 |
无机非教研室 |
王文革 |
高材教研室 |
罗建新 |
联络人:杨聪斌(62305)
三、相关资料填写要求:
1、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有涉矿事项的老师填写表附件《个人情况报告表》和《本人承诺书》。
2、一般教职工无涉矿活动的填写《个人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3、各小组填写完毕后于9月25日前由组各负责人审查后统一交杨聪斌老师处报学校纪委。
4、《本人承诺书》和《个人承诺书》从学院网上下载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8月25~9月20日 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 9月21~30日 自查处纠
第三阶段: 10月1日~12月31日 整治查处
第四阶段: 2018年1月~1月31日 规范总结
材化学院党委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