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政发〔2014〕8号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14〕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外宾接待范围包括:应邀来校访问、交流或工作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工作人员;应邀来校访问、交流或工作的国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领导、工作人员、教师、专家学者;应邀来校访问、交流或工作的国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驻华办事处工作人员;应邀来校访问、交流或工作的涉外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邀来校应聘或工作的外籍专家学者和教师;上述人员的陪同人员及翻译。
二、学校外宾接待统一由国际合作交流处管理。学校层面的外宾接待计划,由国际合作交流处拟订;各部门、单位承办的外宾接待,由承办部门或单位提出计划,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
三、学校设置外宾接待专项,列入国际合作交流处管理。如因特殊情况需超年度经费预算,按财务追加预算有关程序办理。
报帐凭接待计划和票据按程序报帐。
四、港、澳、台地区来宾,参照外宾接待标准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9月22日起实行。
附件:1、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14〕16号)
2、569vip威尼斯游戏外宾接待计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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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5日
569vip威尼斯游戏党政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印发
569vip威尼斯游戏外宾(含港澳台地区来宾)接待计划单
来宾国家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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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单位(中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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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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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代表团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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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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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衡停留天数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主要接待项目及经费预算 |
规定接待标准 |
我方陪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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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拟定人(签字): 年 月 日 |
国际合作交流处处长审批意见(签名、部门公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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