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最主要的根据地,良好的宿舍环境与学习风气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保障,以深入开展“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为推理,努力建设优良的宿舍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宿风。为响应我校号召,遵照学校的指示,更好地推动校文化建设、学风建设、宿风建设,服务学生个人的成长成才。现我院决定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继续在我院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并成立“学习型宿舍”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我院“学习型宿舍”创建考核工作,现将开展“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型宿舍”创建领导及小组成员
组长: 胡鸿
副组长: 代俭英
成员: 傅娜 黄桂南 梁庆 吴文 周欣
二、参评条件
1、寝室学风好: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寝室成员至少有一人获得一等以上奖学金或者半数以上成员获得奖学金,其他成员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且无一门需补考或重修;遵守课堂纪律,无旷课、迟到、早退行为;遵守考试纪律,无作弊等违纪现象;在正常学习时间(8:30—12:00,14:00—17:30,19:00—21:35)内寝室成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大声喧哗、喝酒、打牌、玩游戏、看电影等;宿舍成员生活习惯健康科学,按时作息,劳逸以结合,宿舍成员早睡早起,自上午6:40起的正常学习时间内无睡懒觉现象,晚上23:00宿舍应熄灯休息(学习成绩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为准,获奖情况以2017年为准)。
2、寝室纪律好:寝室成员人人自觉遵章守纪,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违反住宿制度及其它校纪校规行为,无一人受过处分。
3、寝室宿风好:寝室集体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寝室成员主动向党团组织靠拢,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关心时事政治,要求上进的气氛较浓;主动参与学校的管理,积极完成学校、系部交给的任务,学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获奖学生等起到带头作用;寝室成员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和睦相处,集体荣誉感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寝室环境好:卫生值日制度执行好,室内外一贯整洁卫生,室内布置文明、美观,在各学期“文明宿舍”或“学习型宿舍”创建检查中未被评为“差”或“不合格”寝室,寝室文化建设特色鲜明,格调健康、文明、和谐。
5、其他条件:符合以上条件,且寝室成员在各类奖学金、学科竞赛、“挑战杯”赛事、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资格的考取以及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以优先。
三、申报程序
1.填写寝室申报汇总表(附件一),并将电子档在2017年3月8日(本周三)发送到学院负责人邮箱:631194941@qq.com
2.打印寝室申报汇总表(附件一)纸质档与《“学习型宿舍”创建立项申报表》(附件二中表1)纸质档在2017年3月9日(本周四)晚7点前交到5214。
四、注意事项
1.每班至少申报3个寝室。
2.电子档材料及纸质档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逾期不候。
3.评审阶段由各寝室填写评比材料,内容必须包括材料目录、学习型寝室创建自述、寝室成员奖学金证书复印件、寝室成员成绩单(加盖系部公章)、寝室成员成绩全班排名表(加盖系部公章)五项内容。寝室成员个人或集体所获其它荣誉可酌情加入材料中。
4.安工学院“学习型宿舍”创建领导小组,秉承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对申报“学习型宿舍”的寝室及寝室成员加以监督审核,并做出相应的记录,筛选较优异的寝室上报到学生工作处,如有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与学院相关负责人联系。
五、表彰及奖励
最终审核通过的“学习型宿舍”、“学习型宿舍”标兵奖、“学习型宿舍”优胜奖、由学校下文表彰、发放奖金、授以“学习型宿舍”奖牌或锦旗,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展示其相关优秀事迹,同时启动下一期“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获得学习型寝室称号的寝室成员综合测评加分与“文明寝室”一致(如同时获得可以累加)。
六、“学习型宿舍”管理办法
1.“学习型宿舍”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搞好文明卫生建设;
2.“学习型宿舍”应保持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和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3.“学习型宿舍”应积极配合学院和学生处开展日常检查;
4.“学习型宿舍”成员应在班级树立榜样,并将其经验在全班推广;
5.“学习型宿舍”内部成员应积极参与大学生科技活动;
6.“学习型宿舍”有下列行为者,取消荣誉称号;
1)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宿舍;
2)有爬窗、撬门等不安全行为或现象;
3)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煤气炉、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火锅等违禁用品;
4)在宿舍内做饭做菜、赌博、打架、斗殴;
5)在公寓楼内经商,饲养宠物;
6)不接受考核检查或打骂检查管理人员;
7)宿舍成员晚归、在外租宿、留宿外人;
8)观看传播反动、黄色、淫秽书刊,声像制品,在公寓内进行反动宗教、迷信等活动。
9)其他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7.获评“学习型宿舍”的寝室,内部成员因沉迷网络、忽视学习等主观原因导致学习成绩明显下滑的或因考试作弊受到校纪处分的,取消荣誉称号;
附件一:我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习型宿舍”申报汇总表
附件二:“学习型宿舍”创建立项申报表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