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和湖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定于2024年10月23日前完成2023-2024学年及2023自然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在9月30日-10月22日进行全校数据库采集。现作如下部署: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胡鸿 陈健
副组长:李兴旺 蒋建军 青涛 周丹
成员:刘美英 陈倩 何志朋 李广利 王清民 蒋昂松 彭志强 陈雪峰 杨 丹 林娟 何婷
联络员:何婷
二、工作布置
9月29日院内召开信息采集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院领导、综合办、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学工办主任、教务秘书。
三、任务分工
总负责:胡鸿 陈健
1、教职工信息—————--蒋建军、王清民
2、科研基地及条件————青涛、林娟
3、实验教学条件—————李兴旺、彭志强、各教研室主任
4、学科专业——————--蒋建军、何婷、各教研室主任
5、人才培养——————--李兴旺、林娟、各教研室主任
6、学生信息——————--周丹、蒋昂松
7、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李兴旺、何婷
8、工科类专业情况--------李兴旺、林娟、刘美英、李广利、何志朋、杨丹
9、汇总————————--李兴旺、何婷
四、填报阶段
1、学院不直接填报信息,只需要向科研处、学工处、招生处、人事处、教务处提供材料。
2、指标说明:统计时间分期数和时点数,时期为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流量数据):指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图书;
学年度(流量数据):指教育年度,上年9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
时点(存量数据):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10月23日。
3、数据报送时间:9月30至10月22日,具体根据不同处室部门的要求,请及时提交材料。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填报工作。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国家数据平台的相关数据将应用于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预警、升硕等相关工作,教学科研办、实验室中心、学工办及各教研室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准确把握填报要求和指标内涵,确保数据真实客观、准确无误。
2、按时报送数据,上交需学院院长签字。
3、各部门互相协作,不得相互推诿,及时报送材料不得拖延。
附件3:二级教学单位2024年数据采集安排表.docx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