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工学院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通知
各班:
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树立榜样,学习先进,根据学生奖励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注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1-2013级各班同学。(2013级本科班及2014年专升本除外)
二、测评要求及程序
1.请各班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综合测评条例,填写综合测评表。
2.各班应成立综合测评小组,严格按照《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综合测评条例(修订稿)》细则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审核。
3.班级综合测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将每个学生的测评成绩及佐证材料在班级予以公示。综合测评过程中测评小组要认真听取同学的意见,如发现错误应及时予以纠正。评定结果必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由带班辅导员签字后上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综合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9月23日—9月30日各班根据文件规定完成测评工作,填好综合测评表。
2.各班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样表格式,不得改动,并于10月8日20点前将综合测评总表交学习部(4303)。电子文档发至学习部邮箱(agyxxb@163.com)邮件主题为XX专业XX班级综合测评材料。
附件:
附件: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综合测评条例(修订稿)》细则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综合测评表一、二
综合测评条例修改最新版9.24
个人测评表
班级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