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班级测评条例(试行)
一、评比目的:
为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加强班级建设,促进班级交流,形成班级竞争,进而推动全院院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比内容:
(一)学风建设(45分)
1、参加各级专业技能赛(20分)
①班级同学参与各类竞赛按0.2分/人加分;
②班级同学在国家、省、市、院、系级竞赛中获奖者按等级加分
国家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胜奖(4分)
省级: 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胜奖(3分)
地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胜奖(2分)
校级: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胜奖(1分)
院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胜奖(0.5分)
(所获奖项不在其内的,可根据其规则酌情加分)
③班级在校、院级竞赛中获组织奖分别加3分、2分。
(以上几项中不累计加分;组队参赛只计一次,不能按个人计算)
2、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15分)
①参照年级平均及格率,高于及格率的按百分点相应加分(1%为一分,四舍五入),低于及格率5%的相应的减分;
②参加资格证书考试获得通过加0.2分/证;
③专科班通过英语三级、本科班通过四级的加0.3分/人,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的加0.3分/人;
④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含调查报告,专刊等)第一作者按刊物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依次计7分、6分、5分。在院刊上发表文章者加1-3分。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加分的50%计算,以此类推。
参加老师的科研课题研究获省级立项的,第一作者加6分,市级加4分,校级加2分,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加分的50%计算,以此类推。
3、出勤(10分)
①各班应按学院要求如实记录上课出勤情况,并在每周规定的时间将考勤表交自律部,班干部认真负责执行考勤规定未出现缺交、迟交考勤表,且记录情况与自律部抽查情况无出入的班级加3分,如不交考勤表每次扣1分、迟交每次扣0.5分(记录情况与自律部抽查不符的两次按缺交一次处理);
②按其上课出勤率(以自律部抽查数据为准)在年级排前三名的班级分别加6、4、2分/班,后三名分别扣6、4、2分/班;
③大一新生晚自习出勤率(以自律部抽查数据为准)在年级排前三名的班级分别加6、4、2分/班,后三名分别扣6、4、2分/班。
(二)班级建设(30分)
1、班级核心(10分)
①班委会政治坚定、团结进取,以身作则、分工合作、领导有力,班级凝聚力强,加3-5分。
②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学期有工作计划、总结,定期召开班委会研究工作,组织落实计划情况良好加3分。
2、班级工作(20分)
①完成学院交办情况良好、受到表扬的加2分/次,不完成学院分配任务的扣3-5分/次。承办院级活动并组织出色另加5分/次。
②积极宣传并参与院系及以上活动或竞赛的班级每次加2分,未参与的班级每次扣3分。
③举办有特色、有意义的活动并宣传效果良好,在院系有一定影响力的加5分/次。
④向团、学组织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用的班级加1~3分。
⑤关心帮助班级特殊学生情况良好,加1分/例。
⑥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按次数,参加人数,活动影响情况,加1~4分;
⑦没有开展此活动的班级扣3分。
(三)校园文化建设(25分)
1、思想政治建设(5分)
①学生积极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参加人数达到90%、95%、100%分别加1、2、3分;
②有正式党员加1分/人,预备党员加0.8分/人,推优对象加0.5分/人;
③未交团费的扣0.5分/人次;
④学生人心涣散、有令不行扣2分/次。
2、文明建设(10分)
①班级宿舍中获省级、校级、院级“文明寝室”分别加6分、3分、2分/个/次(不累计);班级宿舍中有被评为较差寝室或有违纪情况被通报批评的,扣2分/个/次。
②班级同学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纪录,加5分。有违反院规受到通报批评者扣1分/人次,警告处分者扣2分/人次,严重警告处分者扣3分/人次,记过处分者扣5分/人次,留校察看处分者扣8分/人次。
③班级同学行为规范,无不良纪录加3分。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学习时间电玩、打牌、睡懒觉、穿拖鞋背心出入公共场所等行为扣0.5分/例。
3、文艺体育活动类(10分)
①班级同学参与各类竞赛按0.2分/人加分;
②班级同学查报价文体类竞赛获奖的按照如下规则加分:
省级: 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胜奖(1.5分)
地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胜奖(1分)
校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胜奖(0.5分)
院级: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优胜奖(0.2分)
(所获奖项不在其内的根据以上规则酌情加分)
③班级在校院文体类竞赛中获优秀组织奖分别加2分、1分。
(以上几项中不累计加分;组队参赛只计一次,不能按个人计算)
备注:
1、按照百分制计算,总分不超过100分,各项不超过该项所定分数,如有班级超出划定分数则各班级分数计算公式为:班级该项实际得分×该项满分/此项最高分;
2、各个班级严格按照此评比条例准备相关内容的材料,没有准备的内容不参评,班级可自附带自评表;
3、团总支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此条例并对班级上交的评比材料内容审核之后进行评比,不额外计算加分;
4、团总支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评分电子档案中,因对每项加分做备注说明,避免在最后合计时重复加分(电子评分表参照附)。
三、评比要求:
1、一学年评比一次,班级在规定日期前根据评比内容准备申报相关材料,报学院团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校级优秀班集体在院优秀班集体中推荐产生
2、申报材料需提供1000-3000字的文字材料,主要包括一学年来班级建设、班级活动的目标思路、方法过程、成效经验的情况及相关影像证明材料,班级自评考核表,申报材料需交打印件一份、电子档一份。(打印材料用A4纸张,正文用小四宋体,行距22磅,排版整洁规范)
3、评比申报时间按学院通知要求。
4、评比设“先进班集体”(20%左右, 具体名额视情况而定),对优秀班集体颁发证书和奖金。
5、班级如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如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严重违纪情况(如考试作弊),取消评比资格。
四、其它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办公室,若以前制度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