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更是加强团的政治工作和健全团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重要内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次入党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1、团组织关系已经迁入本校,并按时缴纳团费的非毕业班优秀团员均可以参加
推优。
2、思想积极上进,自愿申请加入党组织,经考察确有先进行为和模范作用的优
秀团员。
二、推优条件
1、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实践“中国梦”等重大先进理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有党校结业证书。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无斗殴赌博、校外
租房等情况。
3、无校内纪律处分,所在寝室无被通报批评情况,尊师重教,无顶撞老师与老
师发生冲突现象。
4、专业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且各科总评成绩中等以上。
5、积极配合校院两级的工作,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6、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能顾全大局。
7、严格按照推优程序从各班民主投票选出的推优对象。
8、正确履行团员义务,按时团组织生活,无欠缴团费情况。
9、在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分子,可优先考虑。
三、推优流程
1、团员个人向班级团支部提出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
2、各班团支部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进行初次考核,并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公开
投票,最后将投票结果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后上交至团学会组织部。
3、院团总支对各班推荐的人员在生活、学习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
4、调查确定后,院团学会组织部将名单以及申请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四、材料要求
1、 材料包括推优申报材料目录、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自传、班级鉴定(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前一学年学习成绩、党校结业证复印件以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所有材料统一用16K纸打印。
2、材料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所获奖励及历任职务均为入校以后。
3、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院团学会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要严格把好第一关,认真落实校团委院团总支下达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完成此次推优工作。
2、推荐材料按照个人装订,以班为单位上交所有材料。
3、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推优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团内处分。
4、材料统一于11月18日晚上6点半至八点半交至4313会议室。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3年11月14日